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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重演「卡管」!台大校長遴選名單須公布 推薦投票增列迴避條款

上報快訊 2021年12月25日 18:13:00
台大校長管中閔不再尋求連任,台大25日召開校務會議,未來校長候選人名單須向全校公布。(資料照片/張家銘攝)

台大校長管中閔不再尋求連任,台大25日召開校務會議,未來校長候選人名單須向全校公布。(資料照片/張家銘攝)

因台大校長管中閔日前宣布不再尋求連任,台大今天(25日)召開校務會議討論下屆校長遴選事宜,會中表決通過「校長遴選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要點」修正案,增列校長候選人名單必須向全校公告,且校務會議在「推薦投票」時,擔任遴選委員或校長候選人的會議代表必須迴避,避免重演當年「卡管」爭議。

 

任期到2023年1月7日的管中閔,在10月23日校務會議上突然宣布不續任,根據「台大校長遴選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要點」,必須在校長任期屆滿10個月前成立校長遴選委員會,因此最慢得在明年3月7日前成立。

 

 

台大主秘王根樹受訪表示,因應教育部已修正校長遴選辦法相關條文,台大校長遴選辦法也必須做修正,這是要啟動下一任校長遴選程序前必須完成的程序,因此在今天召開臨時會議進行修正。

 

會中通過新的要點共24條文,多數依照校方提出的修正內容,另也表決通過台大學生會要求,在第18條增列校長候選人名單須向全校公告,並附完整候選人資料送校務會議代表,此外,擔任遴選委員或校長候選人的會議代表,在校務會議「推薦投票」時應迴避。

 

至於台大學生會會長張承宇與教師代表提案建議台大比照政大、清大、台科大等校作法,增加「自我推薦」參與遴選的機制,不過與會代表認為,台大校長具有一定社會地位,重要職務通常都是透過他人推薦,因此提案未通過。

 

王根樹在會後表示,辦法通過後,校方會盡快送到教育部備查,同時準備校長遴選委員會遴選程序,希望盡快讓校友會與校內相關單位提名遴選委員候選人,之後校務會議代表要再召開一次會議投票,選出校長遴選委員會,規畫在明年2月底前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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