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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票倒數】中二補選、罷昶1/9決戰 中選會提醒30日零時起發布民調即觸法

上報快訊/黃潔文 2021年12月29日 15:30:00
2022年1月9日中二選區立委補選及罷昶案投票在即,中選會提醒民眾,自12月30日零時起到投票截止前皆不得公布民調。(資料照片/湯森路透)

2022年1月9日中二選區立委補選及罷昶案投票在即,中選會提醒民眾,自12月30日零時起到投票截止前皆不得公布民調。(資料照片/湯森路透)

台中市第2選區補選、無黨籍立委林昶佐罷免案皆將於2022年1月9日進行投票,中選會主委李進勇今天(29日)赴台中市選委會召開記者會指出,已要求台中市選委會,協調警局在258個投開票所加派警力;此外,中選會也提醒,從30日零時開始,任何人皆不得以任何方式,發布有關候選人或選舉之民意調查資料,也不得加以報導、散布、評論或引述。

 

李進勇表示,中二選區競爭激烈,為求選務平順,已要求台中市選委會加派警力;台中市選委會也回應,警力將從1所投票所1人增加到2人。另針對第10屆立法委員台中市第2選舉區缺額補選,訂於2022年1月9日舉行投票,競選活動期間將自30日開始,中選會提醒,民眾務必遵守相關規定,以免觸法。

 

中選會說明,競選活動期間,政黨及任何人不得於競選活動期間的每天早上7點前或晚上10點後,從事公開競選、助選及罷免等宣傳活動;但不妨礙居民生活或社會安寧者,不在此限。此外,政黨及任何人也不得於投票日從事競選、助選或罷免活動。違反規定者,處5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之罰鍰。

 

中選會表示,自2021年12月30日零時起至2022年1月9日投票時間截止前,政黨或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發布有關候選人或選舉之民意調查資料,也不得加以報導、散布、評論或引述;違反規定者,也是處5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之罰鍰。

 

 

中選會特別提醒民眾,投票日於投票所四周30公尺外,若有妨害或擾亂投票之進行,或妨害民眾自由行使其投票權等不法行為,含監控行為在內,將由檢警機關依《刑法》第142條及第147條規定處理。

 

同時,投票日投票所四周30公尺內,也不得有喧嚷、干擾、勸誘他人投票或不投票之行為,以免觸法;另中選會也會洽請警方加派警力,協助維持第10屆立法委員台中市第2選舉區缺額補選之選務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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