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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林岱樺政治獻金案外案調查局筆錄遭竊外洩 2調查官行政懲處出爐

上報快訊/吳亦軒 2022年01月03日 14:29:00
調查局追查立委林岱樺涉嫌違法政治獻金案,南部機動工作站去年發生筆錄遭證人竊走事件,調查局對2調查官行政懲處出爐。(取自Google Maps)

調查局追查立委林岱樺涉嫌違法政治獻金案,南部機動工作站去年發生筆錄遭證人竊走事件,調查局對2調查官行政懲處出爐。(取自Google Maps)

調查局南部機動站去年追查民進黨立委林岱樺被檢舉違反《政治獻金法》案件,卻發生陳姓男證人趁女檢察官滑手機之際,當面竊走調查筆錄,和提示證據影本的案外案。調查局內部調查後,將丟失筆錄的盧姓女調查官記過2次,當時在一旁的駱姓調查官則記申誡2支。

 

林岱樺被檢舉疑涉政治獻金,調查局南機站去年約談陳姓男證人,由駱姓調查官負責偵訊、盧姓女調查官協助製作筆錄;詢問結束後,駱男先行離開詢問室,調查官盧女則整理好1式3份的筆錄,等待證人在3份筆錄簽名。

 

 

不料,陳姓男證人卻趁盧女低頭滑手機時,迅速取走1份筆錄和調查局提示資料,盧女渾然不知,還誤以為少印1份筆錄,臨時又加印1份給陳男簽名,證人隨即不動聲色地將秘密文件帶出南機站。

 

事發後,調查局即於去年9月8日修正「犯罪調查作業手冊」規定,新增3項規定。第1,辦案人員於詢問證人時,應全程注意目視證人動態,留意卷宗收置,以免證人窺知非經提示的證據資料;詢問結束後,確認證人並無將筆錄等證據資料攜帶離開。第2,辦案人員於詢問室內,非有急迫公事,不得使用手機,確保全程掌握受詢人動態。第3,本局辦案人員於詢問嫌疑人時,均應全程注意目視其動態,並應於詢問結束後,確認嫌疑人並無將筆錄等證據資料攜帶離開。

 

對此,不少基層調查官對在詢問室內,非有急迫公事,不得使用手機的新規定感到不適應。基層調查官認為,許多案件的質問和內部訊息往來都仰賴手機,在詢問室內使用手機不一定是因為私事,此項規定疑似有矯枉過正之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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