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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典獄長性侵下屬撂幹話「幫疏通乳房硬塊」 判囚8年定讞

上報快訊/黃予萱 2022年01月22日 14:35:00
宜蘭監獄前副典獄長林祺源被控性侵女科員,今遭判刑8年定讞。圖僅示意。(取自pixabay)

宜蘭監獄前副典獄長林祺源被控性侵女科員,今遭判刑8年定讞。圖僅示意。(取自pixabay)

宜蘭監獄前副典獄長林祺源(59歲),被指控利用職務之便,多次以按摩、治療為由,觸碰、侵犯監獄內女性科員,除了觸摸胸部、腹部,還以手指侵入陰道、肛門。一審判決無罪,但二審改認定林男共犯3次強制性交罪,判刑8年,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日前駁回上訴定讞,副典獄長將發監執行。

 

檢方起訴指出,林男與被害人為上司、部屬關係,而被害人指控,林男在2015年7月24、25及30日,3度趁著與她獨處一室,以民俗療法、按摩,要幫她治療身體痠痛為由,在辦公室內要求她平躺,將衣褲分別拉到胸口與髖骨部位接受按摩,並趁機觸摸胸部,甚至將手指插入其陰道、肛門。

 

 

不僅如此,同年10月、11月,林男又以「疏通乳房硬塊、活絡經脈」為理由,再度對被害人伸出狼爪。檢方因此提起公訴,審理時,林男雖承認3次在監獄辦公室內,叫被害人躺在地上解開內衣,用手「從心臟滑到腹部肚臍按壓約十幾分鐘」,但堅稱沒有性侵,更辯稱是幫被害人「活絡經脈,協助吐納」,且地點都在辦公室,被害人可輕易呼救但沒求援,事後2人互動也無異狀,女科員還主動向他太太寒暄,並提議找她丈夫一起向他學民俗療法

 

一審時,宜蘭地院採信林男說詞,並以查無實證為由判決無罪。案經上訴,高院認為被害人以親身經歷陳述,雖在細節上有出入,但仍可認為是親身經歷,認定被孩人說詞無明顯瑕疵,而林男沒有醫療或經絡理療相關證照,卻幫被害人按摩,宣稱舒緩身體痠痛。

 

此外,女方事後在精神鑑定、心理諮商都被診斷出創傷性壓力症後群(PTSD),可見林男確有犯罪,最終認定林男以按摩治痠痛為由欺騙被害人,讓她以為是接受治療,卻遭受性侵3次,2020年以3次強制性交罪,分別處有期徒刑4年,合併應執行有期徒刑8年。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最高法院駁回林男上訴,全案定讞。

 

民事求償部分,一審判決林男須賠償被害人50萬元,另賠償被害人丈夫20萬元精神慰撫金,共70萬元,上訴二審後,高院改判賠90萬、30萬元給被害人夫妻確定。林男也因此案遭監察院彈劾,2016年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最終決議撤職,並停止任用1年,林男後續2度提起再審,均遭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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