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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逆轉!玉井佛堂縱火釀7死 醫生兒二審逃死改判無期原因曝

上報快訊/徐建峰 2022年02月16日 15:30:00
台南市玉井一處佛堂2019年遭縱火,造成7死2傷,犯嫌曾文彥一審遭判死刑,16日卻改判無期徒刑。(資料照片/翻攝自網路)

台南市玉井一處佛堂2019年遭縱火,造成7死2傷,犯嫌曾文彥一審遭判死刑,16日卻改判無期徒刑。(資料照片/翻攝自網路)

2019年12月14日凌晨,醫師之子曾文彥涉嫌以汽油縱火燒毀台南玉井區「真理家族前輩堂」,造成7死2傷的慘劇。經台南地檢署檢察官以殺人等罪起訴,2020年12月31日台南地方法院依殺人罪判處死刑,但台南高分院今天(16日)以被告犯有嚴重社會心理障礙且治療不彰等理由,改判曾文彥無期徒刑逃過死劫,令外界譁然。

 

現年24歲的曾文彥,父親是退休醫生,母親是老師,家境優渥,但從小就有反社會人格,經常對父親動粗。家人因無力管教,2017年送至玉井區真理佛堂前輩堂,試圖透過宗教感化,但曾文彥住在佛堂期間,經常情緒失控並與人發生衝突,甚至曾揚言要燒佛堂,終被佛堂請出門。

 

2019年曾文彥要求重回佛堂被拒,因心懷怨恨,購買汽油再搭車到前輩堂縱火,由於建築體多為木質裝潢,且僅有單一出入口,造成7人逃生不及不幸罹難,另有2人受傷送醫,曾男犯案後逃離現場,後又報警自首。

 

曾男曾表示,對於自己的縱火行為「有死人就好,一個、二個都沒差,我就是要鬧到全台灣知道!」毫無悔意,甚至對警方嗆聲,「保護好我,不然告你們瀆職」。

 

 

台南地院指出,被告犯罪手段冷血,殘酷、泯滅人性,犯後雖承認犯刑,但審理中對他犯行結果,卻顯露不在乎甚至洋洋得意,沒有見到絲毫的悔意或積極要彌補過錯的舉動。甚至,在被宣判死刑時毫無反應,卻在還押看守所,帶著手銬與腳鐐走到囚犯專用道時,突然雙手比小指,面帶冷笑。

 

去年元旦台南地院一審合議庭認為,被告僅因過去在前輩堂居住期間與負責人之子發生衝突1次,及欲再至前輩堂居住請求遭負責人婉拒後,即懷恨在心,視他人之財產權、生命權如無物,受害人數高達16人,犯罪情節符合公政公約第6條「最嚴重的罪行」要件,因而判處死刑。

 

但台南高分院合議庭包含審判長蔡廷宜、陪席法官林坤志、受命法官蔡川富認為,原審判處死刑未經審酌有利被告量刑因子。台南高分院發言人陳連發指出,被告曾文彥從4歲即有嚴重社會心理障礙且治療不彰,被告因「反社會人格障礙症」的人格疾患特質,將與前輩堂人員、與家人爭執的怨懟情緒,轉為報復攻擊行為,放火時,這項「反社會人格障礙症」人格疾患特質具關鍵性影響,應列為量刑的考量;被告家屬給付被害人一定金額的慰問金;符合自首的犯後態度;被告仍有預防再犯的可能性;部分死者家屬不堅持判死刑;加上依兩公約施行法、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通過的一般意見,因此撤銷死刑改判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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