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妙的劇本長這樣!「若林姿妙遭羈押…」 內政部:依法將由副縣長暫代

上報快訊/徐建峰 2022年02月23日 09:30:00
宜蘭縣長林姿妙涉及土地圖利一事,新北市長侯友宜低調回應「仍待司法審理」。(取自侯友宜臉書)

宜蘭縣長林姿妙涉及土地圖利一事,新北市長侯友宜低調回應「仍待司法審理」。(取自侯友宜臉書)

宜蘭縣長林姿妙因涉及宜蘭土地增值稅圖利弊案,官邸昨天(22日)二度被檢廉搜索,林姿妙與縣府農業處等3位局處長被帶走偵辦。針對林姿妙若經法院裁定羈押,內政部今天(23日)指出,依《地方制度法》規定,若縣長遭刑事訴訟程序被羈押,羈押當日起,將由內政部停止其職務,並依法由副縣長代理,若副縣長出缺或不能代理,則由內政部報請行政院派員代理。被詢及此案的新北市長侯友宜僅回應,「目前還在司法審理當中」。

 

林姿妙今凌晨1點被廉政官從調查站移送地檢署複訊後,檢方依《貪污治罪條例》將她聲請羈押禁見,同遭聲押還有她的女兒林羿伶、農業處長康立和。根據檢方指出,林姿妙等人除疑涉羅東土地增值稅貪污案圖利罪以外,另涉財產財產不明來源罪,因此聲請羈押。

 

對於宜蘭縣長林姿妙遭到羈押後是否停職以及後續處理,內政部指出,程序為內政部發函停止宜蘭縣長職務,並自羈押之日起生效;同時另函宜蘭縣政府由副縣長代理縣長職務。

 

 

此外,內政部說明,若縣長後續如經法院判刑確定,將依《地方制度法》第79條規定,由內政部解除其縣長職務,同時依法另函報行政院派員代理。事實上林姿妙並非可能先例,時任南投縣長李朝卿過去因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於2012年11月30日經南投地方法院裁定羈押,內政部迅即依《地方制度法》規定,停止其縣長職務,並依同法命由時任副縣長陳志清代理縣長職務。

 

針對林姿妙涉嫌土地圖利一事,新北市長侯友宜早上出席記者會時僅低調回應道,「目前還在司法審理當中。」






【上報徵稿】

上報歡迎各界投書,來稿請寄至editor@upmedia.mg,並請附上真實姓名、聯絡方式與職業身分簡介。

上報現在有其它社群囉,一起加入新聞不漏接!社群連結
 

 



回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