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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業擬納入8周彈性工時 自救會痛批:等於退回一例一休前沒兩樣

上報快訊 2017年03月17日 11:52:00
勞動部16日宣告,17日擬把物流業納入8周彈性工時當中,這也是14年來首次有行業再度被列入8周彈性工時中。(攝影:蘇郁晴)

勞動部16日宣告,17日擬把物流業納入8周彈性工時當中,這也是14年來首次有行業再度被列入8周彈性工時中。(攝影:蘇郁晴)

物流業淡旺季明顯,業者怨現行制度缺乏彈性,難以排班。勞動部17日預告把物流業納入8周彈性工時當中,這也是14年來首次有行業再度被列入8周彈性工時中。

 

勞動部表示,物流業與民生物資、民眾需求息息相關,節日前夕,常有大量宅配貨運量,跟專家學者討論後,17日預告將列入8周彈性工時當中,未來2周會蒐集各界意見,這也是自2003年10月以後首度新增適用8周彈性工時的行業。

 

不過對於工時制度的改變,業者與勞團有不同的意見,學者也呼籲要另立規定。

 

物流業者大讚這有助於彈性排班,特別是年節尖峰時段,可以更有彈性的運用人力;另一方面,物流業勞動權益自救會會長曾堉誠批評,此舉根本是勞動部「開後門」,列入8周彈性工時,等於回到一例一休實施前的排班方式,物流業每天工時很長,要連上6天班,實在太操勞。

 

另外也有高教工會研究員陳柏謙質疑,「哪種行業沒有淡旺季?」勞動部要將物流業納入彈性工時,擔心會讓資方群起效尤。

 

據《蘋果》報導,勞動法學者、文化大學法律系教授邱駿彥擔心,有些貨運司機要開車兼搬貨,一旦體力不支、注意力降低就容易發生車禍,對這類司機勞動部應有另外規定,而不是皆放入8周彈性工時。

 

對此勞動部強調,8周彈性工時的時數並沒有放寬,8周總工時仍維持320小時,且屬於8周彈性工時的勞工一天正常工時為8小時,一周則是48小時的工作時間。勞動部指出,雖然適用8周彈性工時,但僅是讓勞資雙方多一點彈性,但不影響例假跟7休1的權利。

 

目前《勞動基準法》設有2周、4周、8周三種彈性工時。2周彈性工時,適用於所有勞基法行業;4周及8周彈性工時需先經過勞資會議同意,4周彈性工時,目前適用於40種行業,可將4周內正常工作時數分配於其他工作日的時數,每日不得超過2小時,兩周內至少有 2 日例假;8周彈性工時,目前適用於24個行業,勞工可以自行分配8周內的正常工時,但每日工時最多8小時,且每周工時不得超過48小時。(吳美欣/綜合報導)

 

根據勞基法第30條之1,4周彈性工時的排班範例,每日正常工時可增加到10小時,但以12小時為上限。(翻攝自勞動部官網)

 

 

根據勞基法第30條之3,8周彈性工時的排班範例。(翻攝自勞動部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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