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東進沒職務竟干政新光金 董座許澎遭金管會停職3個月

上報快訊/范博媛 2022年03月10日 19:33:00
新光金創辦人吳東進遭金管會停職後竟仍操縱公司營運,金管會因此對新光金董事長許澎(圖)祭出停職3個月處分。(資料照片/陳駿碩攝)

新光金創辦人吳東進遭金管會停職後竟仍操縱公司營運,金管會因此對新光金董事長許澎(圖)祭出停職3個月處分。(資料照片/陳駿碩攝)

新光人壽前董事長吳東進在2020年因新壽投資失利遭停職,卻在2021年仍然數度召集新光金(2888)跟子公司主管開會,操控營運。金管會今天(10日)宣布懲處,新光金董事長許澎停職3個月;新光人壽董事長潘柏錚則因子公司交易缺失減薪3成、為期3個月,並禁止新壽3年新增關係交易人。

 

2020年9月新壽投資出現重大疏失,遭金管會重罰2760萬元,時任新壽董事長吳東進也遭金管會停職處分。但吳東進遭停職後,仍持續以股東身分干涉新光旗下公司人事及經營業務。

 

金管會銀行局局長莊琇媛指出,2021年10月至11月間,吳東進以股東身分指示4度指示新光金及子公司主管召開會議,包括新光金、新光人壽、新光銀行、元富證券及其他新光金關係企業的董事長、總經理及經理人等均有先後出席,與吳討論金控集團業務經營及資源交叉運用相關議題。

 

莊琇媛表示,會議討論涉及業務經營相關議題,已違反公司治理原則。許澎身為新光金董事長,不僅未以身作則還2次出席會議,在會後也沒有導正行為,停職處分3個月。

 

 

此外,由於新光人壽子公司新板傑仕堡的出租交易違反多項缺失,金管會保險局局長施瓊華宣布,將重罰對新光人壽300萬元,並禁止新壽3年內新增關係交易人;新壽董事長潘柏錚將減薪3成,為期3個月。

 

對此,新光金控稍早發布2點聲明:

 

一、 有關111/3/10主管機關新聞稿內所述之內容,新光金控尊重主管機關決議,將虛心檢討,加強改善。

 

二、新光金控將依規由新產生之代理董事長執行相關職責,對本公司之營運無重大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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