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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文正律師涉偷拍槓上檢方 檢察官協會批司改會:不尊重司法

上報快訊/范博媛 2022年03月25日 14:30:00
彭文正律師張靜涉嫌偷拍案,而該案偵辦過程爭議大,高等檢察署花蓮檢察分署已指派檢察官行政調查。(資料照片/蔣銀珊攝)

彭文正律師張靜涉嫌偷拍案,而該案偵辦過程爭議大,高等檢察署花蓮檢察分署已指派檢察官行政調查。(資料照片/蔣銀珊攝)

知名媒體人彭文正的委任律師張靜因涉偷拍案,日前遭台東地檢署大陣仗搜索,張靜認為,檢方偵辦有瑕疵,一狀告上法院。而台東地檢署也依違反《個資法》、《妨害秘密罪》起訴張靜和女友。由於此案爭議大,司法改革會(簡稱:司改會)更要求法務部究責,但檢察官協會則批評司改會,破壞、壓縮檢方辦案空間,是不尊重司法的行為。

 

彭文正因追查總統蔡英文論文門而涉訟,委任律師張靜除了為他辯護,也與黃姓女友在台東地區經營美體按摩館。檢方日前掌握該按摩館涉偷拍的情資,除上門搜索,也約談張靜及其女友,但聲押未獲准。

 

張靜事後認為,檢方辦案不周,質疑自己遭「查水錶」,並對台東地檢署檢察官提出告訴並求償;台東地檢署24日也強調,張靜與女友涉嫌在美體按摩店內裝設監視器,拍下顧客一絲不掛的裸體,行為查達5年之久,因此依法將兩人起訴。

 

有法界人士認為,張靜逃亡可能性低、且所犯並非重罪,檢察官聲押他有點不合理;司法改革基金會也認為,承辦此案的檢察官在傳喚、拘提、聲押程序皆不合法,除了要追究檢察官的責任,更要求法務部長蔡清祥公開道歉。

 

 

對此,中華民國檢察官協會今天(25日)聲明,檢察官所做的一切,必須依照《刑事訴訟法》的規範,同事也要接受法院的監督,若被告對於檢方在偵查程序、聲押理由等作為有疑慮,應在開庭時舉證,由法院加以裁決,而不是要求司法行政監督介入,或是到法院對檢察官提告,此舉無疑是破壞和壓縮檢察官的辦案空間,也並非是尊重司法的行為。

 

對此,高等檢察署花蓮檢察分署認為,有必要了解經過,分案指派檢察官黃怡君行政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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