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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謝金燕」舒子晨遭爆找黑衣人喬合約 怒告周刊求償200萬敗訴

上報快訊/范博媛 2022年04月15日 16:50:00
舒子晨遭經紀公司爆料在2020年找黑衣人喬合約,她自認無端被栽贓。(合成畫面/取自舒子晨IG)

舒子晨遭經紀公司爆料在2020年找黑衣人喬合約,她自認無端被栽贓。(合成畫面/取自舒子晨IG)

有「小謝金燕」之稱的藝人舒子晨在2年前被經紀公司爆料找黑衣人喬合約,周刊寫出「女神過河拆橋」系列報導後,她認為自己被栽贓且報導不實,一氣之下將記者、經紀公司跟負責人告上法庭並求償200萬元。台北地院認為,報導內容與錄音檔無違,判舒敗訴,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全案發生在2020年5月12日,舒子晨的董姓經紀人帶著2名黑衣男子到經紀公司「宇朕國際」談判喬合約,期間黑衣男子不斷飆罵髒話,並指出舒委託他們來解約。

 

事後,宇朕國際負責人鄒巧雲向《鏡週刊》爆料,《鏡週刊》在同年5月刊登「女神過河拆橋」系列報導,內文有提到「D奶女神舒子晨求解約」、「撂黑衣人直搗公司罵髒話」、「黑衣人還大聲表示,是舒委託請他們來跟公司解約。」

 

對此,舒子晨認為,撰文記者未經合理查證,且報導均為不實報導,已嚴重損害其名譽,一氣之下將鄒女、周刊及記者告上法庭,並求償200萬元。

 

舒子晨指出,董女是宇朕國際以每月1萬5千元聘請,並負責另名藝人的經紀事務,之所以會進行協商是因為宇朕與董女發生爭執,停付其薪資,與她根本無關。此外,舒子晨指出,是董女帶黑衣男子談判,當時她根本不在現場。

 

 

台北地院表示,根據當天錄音內容,報導中所提到的黑衣人罵髒話是事實;董女的確是舒子晨的經紀人,宇朕也有跟舒子晨簽訂音樂經紀合約,即使當天在場者沒有明說代理舒子晨,鄒女也有理由合理相信董女是代理舒子晨來洽談合約。

 

台北地院指出,除了報導內容與錄音檔無違,周刊記者也有跟舒子晨、董女查證並平衡報導,難認侵害名譽權,判舒子晨敗訴。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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