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噁男偷拍女高中生「這2部位」不起訴 檢:非身體私密處

上報快訊/黃予萱 2022年05月17日 16:19:00
一名高中女學生搭公車返家,遭不肖男子偷拍。圖僅示意。(資料照片/李隆揆攝)

一名高中女學生搭公車返家,遭不肖男子偷拍。圖僅示意。(資料照片/李隆揆攝)

桃園市一名女高中生搭乘新竹客運返家路上,遭鄰座的涂姓男子持手機偷拍大腿、小腿部位,經向司機反映後,成功揪住「攝狼」。涂男也被依妨害秘密罪送辦,經桃園地檢署調查,認為涂男拍攝部位非身體私密處,今天(17日)偵結最終以不起訴處分。

 

2021年10月31日,一名高三女學生放學後,搭乘新竹客運返家,車輛行經龍潭區台三線時,鄰座31歲涂姓男子拿著手機偷拍她的大腿處。這名女學生遂勇敢向司機反映遭偷拍,司機也立刻報警處理。

 

涂男遭逮捕後,被警方依妨害秘密罪送辦。桃檢偵辦時,涂男坦承用手機拍攝女學生的大腿、小腿,但並不知道這樣犯法,而拍下的照片則已因手機初始化滅失;受害女學生表示,她看到照片拍到自己的大腿及小腿部位。

 

 

對此,檢方認為,妨害秘密罪構成要件以錄音、照相、錄影、電磁紀錄,竊錄他人非公開的活動、言論、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經查,涂男拍攝女學生的大腿、小腿,為露出衣物外的身體部位,行為雖使人不快及非議,但拍攝部位並非身體私密處,難以構成妨害秘密罪,最終以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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