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署桃園分署6日前往陳父的戶籍地現場執行。(執行署桃園分署提供)
你相信嗎? 桃園一名11歲陳姓男童,疑積欠上百筆高速公路通行費7069元,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昨天(6日)派員前來強制執行時,仔細查問,這才發現元凶竟是男童爸爸。
執行署桃園分署表示,最近發現一名11歲陳姓男童在2年前,因行經高速公路未繳納通行費,交通部高速公路局中區養護工程分局移送桃園分署強制執行。陳童積欠的通行費共128筆,高達7069元,且是由陳童財產清冊下的一部汽車所產生。
不過,年僅11歲男童怎會駕駛車輛,且行經高速公路留下罰單未繳?執行官察覺有異,前往陳家詢問才發現,男童父親刻意將車子登記於兒子名下,企圖逃避責任,卻害兒子成為強制執行對象。陳父也早於去年就因未繳納通行費積欠下共30筆的交通違規罰鍰。
執行署桃園分署專員昨天前往陳家強制執行時,陳男不見蹤影。但側面從鄰居跟媒體表示,陳男平日帶小孩及老婆到工地工作,很少資訊可提供。專員因此撲空只好留下通知書,呼籲陳男儘速繳清罰款,否則將強制執行。
桃園分署表示,民眾不應為逃避責任,將車輛登記在無能力負擔的未成年人名下。若收到路邊停車費、ETC通行費與交通罰鍰的繳款通知,也應儘速繳納,切勿持有僥倖心理,否則將會被移送強制執行扣押存款或薪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