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戲實況主丁特實測《天堂M》的虛寶,發現機率遠低於官方公布的機率引發爭議。(擷取自Dinter YouTube)
遊戲實況主丁特日前也花錢實測《天堂M》的虛寶機率,發現遠低於遊戲商公告的機率,也引發遊戲虛寶機率的爭議。經濟部修正「網路連線遊戲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後,消保處也正式通過,若業者公布不實機率,最高可罰50萬元,並得按次處罰。
手遊當道,許多遊戲中都需要花錢買虛擬寶物,但常常花了大錢抽到一堆「垃圾」,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今天公布,已通過經濟部研擬的修正草案,增訂關於虛寶機率的相關事項,規範業者應於「官網首頁、遊戲登入頁面、購買頁面以及遊戲套件包裝」上,清楚載明機會中獎商品或活動的機率。
消保處強調,除了中獎機率外,也應明訂中獎機率定義及範圍,只要有涉及付費的項目,不論形式都應公布中獎機率,消保處也列舉了定義:
1.直接
消費者付費後直接取得者。例如:消費者付費後抽獎抽到香水A(虛擬商品),業者應揭露香水A的中獎機率。
2.間接
消費者付費後間接取得者。例如:消費者付費後抽獎抽到香水A,再用3瓶香水A合成1瓶香水B,業者亦應揭露合成香水B的機率。
3.部分
若商品之取得或活動之參與需要付費,有部分費用必須由消費者支出。例如:拿鑰匙開寶箱,道具寶箱可透過打怪免費取得,惟活動鑰匙必須消費者花錢買,則寶箱取得之商品亦應揭露機率。
4.全部
若商品之取得或活動之參與需要付費,消費者必須負擔全部費用。例如:拿鑰匙開寶箱,活動鑰匙及道具寶箱皆要花錢才能取得,寶箱取得之商品自應揭露機率。
另外,也規定業者不得以「很高」、「很低」等不明確的方式揭露中獎機率,都應以「數字百分比(%)」方式記載,如果業者違規、且限期內未改正,主管機關可依法處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經再次限期改正而未改正者,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