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安佐沒事了!法院認「無審判權」不受理 檢方不上訴全案定讞

上報快訊/洪子凱 2022年07月19日 15:16:00
孫安佐在美國因非法持有槍彈遭判刑,回台後遭檢方起訴,法院認為「無審判權」不受理,檢方也沒有上訴。(資料照片/張哲偉攝)

孫安佐在美國因非法持有槍彈遭判刑,回台後遭檢方起訴,法院認為「無審判權」不受理,檢方也沒有上訴。(資料照片/張哲偉攝)

藝人孫鵬、狄鶯之子孫安佐,2018年赴美就讀高中時,竟在網路上購買槍枝零件藏在住所,甚至揚言要掃射學校,校方得知後報警,孫安佐遭到警方逮捕,並被當地法院判刑238天、終身不得入境美國,案件轟動一時。孫遣返回台後遭我國檢方起訴,但一、二審都認為無審判權而判決公訴不受理,如今檢方也不在上訴,全案定讞。

 

孫安佐2018年在孫鵬、狄鶯安排下,持學生簽證赴美國賓夕法尼亞州達比鎮,並借住在寄宿家庭,然而孫安佐卻在同年1月上購物網站上購買槍支零件,藏在自己房間裡,還在學校向同學表示,要在5月1日當天持槍到學校掃射,校方聽聞後連忙報警,孫安佐遭到逮捕。

 

當時美國警方搜索後發現,孫安佐房間中藏有1600發子彈及Glock 9mm手槍滑套、槍管等器械,調查後孫安佐坦承,是利用網路購買槍枝器械包含9mm口徑「格洛克19」手槍(Glock 19)槍管、覆進簧、滑套,及「Polymer80」廠牌的下槍身含彈匣、撞針等,最後被美方依照《非移民簽證之外國人非法持有彈藥罪》,判決服刑238天,並宣告終身不得入境美國,當時孫鵬、狄鶯為了救子,不惜散盡家產聘請律師,轟動一時。

 

 

孫安佐在美國服刑期滿後,2018年12月遭遣返回台,抵台後隨即遭士林地檢署約談,訊問後,對他限制出境、住居等,2020年士林地檢署偵結,將他依《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7條第1項、第6項的未經許可製造手槍未遂罪起訴。

 

不過今年一月法官認為,此行為為犯罪地即美國法律不處罰,依《刑法》規定法院無審判權,諭知公訴不受理。檢方上訴二審,仍遭法官駁回,檢方收到判決書後未再提出上訴,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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