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前董座林鴻明涉掏空宏國子公司 遭判刑8年定讞

上報快訊/范博媛 2022年07月21日 20:50:00
台北101前董座林鴻明被控掏空上市公司金尚昌,遭法院判刑8年定讞。(翻攝網路)

台北101前董座林鴻明被控掏空上市公司金尚昌,遭法院判刑8年定讞。(翻攝網路)

台北101前董事長林鴻明,在1998年間涉嫌掏空上市公司金尚昌,遭檢方依違反《證交法》起訴。最高法院更二審判8年有期徒刑、沒收不法所得3億500萬元,今天(21日)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檢調追查,金尚昌開發公司(原林三號國際發展公司)在1998年間向中聯信託貸款18億元,以淡水地區大批土地作為擔保,因未依約還款,擔保土地遭中聯信託以不良債權方式轉賣。

 

林鴻明清楚這些土地具有潛在開發利益,2005年出資12億元,找白天鵝建設公司出面買下不良債權,再讓白天鵝公司將債權轉移給自己。

 

2006年5月,林鴻明主導金尚昌「以物抵債」,把貸款的土地連同建照,全數過戶給啟揚公司抵債;之後再透過人頭地主,跟建商合蓋豪宅「藍海」,賺取10.22億元利潤。

 

 

檢方認為林鴻明以多重交易方式掏空金尚昌22億餘元,2013年間對林等4人提起公訴。更二審在今年2月判林鴻明8年徒刑,最高法院在今天駁回上訴,全案定讞,林將發監執行,最高法院並通知檢方啟動防逃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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