轟狼狽為「堅」!王鴻薇向教育部檢舉陳明通有違學術倫理 「台大國發所最慘恐停招」 

上報快訊/沈沛育 2022年08月01日 16:47:00
國民黨台北市議員王鴻薇向教育部、台大檢舉,稱林智堅論文指導教授陳明通違反學術倫理。(取自王鴻薇臉書)

國民黨台北市議員王鴻薇向教育部、台大檢舉,稱林智堅論文指導教授陳明通違反學術倫理。(取自王鴻薇臉書)

林智堅論文風波延燒,台大國發所指導教授陳明通日前發2000字聲明,強調是林智堅論文在先。國民黨台北市議員王鴻薇今天(1日)首先批評陳明通,挺林智堅是狼狽為「堅」,指導老師豈能把學生還未發表論文,拿給另個學生使用,根本是自證有罪,她向教育部、台大檢舉陳明通違反學術倫理,台大國發所最重可能要面臨停招、減招的後果

 

王鴻薇在記者會中表示,陳明通這篇聲明,就是在說自己是不適任教授,若他所言屬實,「試問,有哪個教授將學生未發表的論文拿給另一位學生讓他抄襲,而且口試、指導論文兩篇都可以通過?」

 

 

王鴻薇解釋,根據「專科以上學校學術倫理案件處理原則」, 學位論⽂違反學術倫理,經查證屬實時,指導教授對其指導學⽣所發表之學位論⽂,應負監督不周責任。根據教育部函釋說明,如指導教授或所屬系所未妥為處理或不作為,經本部通知學校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將命該系所停招、減招或禁⽌該系所運⽤本部核予學校之獎補助款。

 

王鴻薇表示,陳明通為挺林智堅自證有罪,根據《專科以上學校學術倫理案件處理原則》第四點第三款規定,向教育部檢舉陳明通。(取自王鴻薇臉書)

 

王鴻薇說,這事件更可惡的是,陳明通每一次的聲明都是製造證據,證重初供,抄襲案拖了一個月,在舉證歷歷之下,如今林智堅方所有事證都是陳明通單方說法,但是陳明通的話,還能算什麼證據呢?

 

王鴻薇指控,陳明通根本是「狼狽為堅」,連每次發文都是配合林智堅的記者會發聲明,就是配合林智堅在寫劇本,「做這麼難看當大家看不出來嗎?」

 

而林智堅日前在記者會中提出與陳明通的郵件往來,以及法院公證書證明清白,但德益法律事務所主管律師柯晨晧記者會中說明,公證書其實沒實質效益,林智堅找的公證單位台北重慶聯合事務所謝永志所長,曾明確在官網上表示,公證人除非有正當理由,本來就不能拒絕委託人。

 

律師柯晨晧表示,公證書無法證明林智堅在法律上不構成抄襲,公證書只是想嚇唬一般民眾,並不是公證案例中常見的狀態,而且如果林智堅公證的事項只是陳明通的回信,也不能證明他的論文原創性。

 

此外,王鴻薇先前向台大檢舉余正煌,不只余正煌在7月27日發聲明,台大收到檢舉信後,也回信指出,已通過形式要件審查確認受理本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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