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動保處於今年4月25日接獲通報,一輛停放路邊的休旅車內有狗在裡面,現場救援發現車內竟然關了18隻犬隻,且其中1隻已死亡多時。(台北市動保處提供)
台北市動保處於今年4月25日接獲通報,一輛停放路邊的休旅車內有狗在裡面,現場救援打開一看,發現車內竟然關了18隻犬隻,還堆滿雜物,且其中1隻已死亡多時,動保處依《台北市犬貓飼養基本照護規則》規定,開罰李姓飼主5,000元。
台北市動保處表示,不論天氣冷熱,皆不得將犬貓獨留在車內;且《台北市犬貓飼養基本照護規則》第6條明文規定:「飼主不得將犬、貓單獨留置於汽車內。」而李姓飼主違反規定因此開罰。而救援時發現的死亡犬隻,李姓飼主雖稱是因為疾病死亡,但動保處表示,死亡解剖報告顯示犬隻死亡主因是疏忽照護導致死亡。
另外,近日新北市政府動物保護防疫處與桃園市政府動物保護處,稽查李姓飼主位於新北市與桃園市私人收容所又陸續發現新事證,待全案釐清事證後將移送地檢署偵辦。台北市動保處也表示,陸續接到有關李姓飼主涉及送養犬貓收費、涉及違反動物用藥品相關規定部分仍持續調查中。
動保處也呼籲,飼養動物前要先瞭解動物的習性,還要評估照顧動物所需要的環境、時間、經濟能力以及動物的可存活年齡,切勿衝動飼養,疏忽及不當照顧寵物致死最高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20萬到200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