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立委鄭麗文爆出吹哨人檢舉,點名《鏡電視》董事長鄭優(圖)不適任。(資料照片/陳品佑攝)
《鏡電視》再爆新爭議!NCC今天(5日)赴立院交通委員會進行專案報告,國民黨立委鄭麗文爆出吹哨人檢舉,《鏡電視》董事長鄭優8月回覆NCC資料,竟未經董監事、財務長同意就私自回覆,欺瞞NCC,之後被要求補正,鄭卻再度扣公文私自回覆,更有董事明指《鏡電視》至今仍未與《鏡周刊》切割,裴偉仍是背後控制者,已嚴重違反NCC要求,點名鄭優不適任董座。
鄭麗文質詢指出,NCC在8月24日與《鏡電視》針對負責人變更案訪談,要求回覆內容,但董事長鄭優、總經理蔡滄波卻私自處理,完全未經董監事、財務長同意,就繳交書面資料。隨後NCC在9月2日行文《鏡電視》,要求補正董事長、董事會和財務長的回覆事項,結果鄭優、蔡滄波再次扣留公文,未讓董監事知道,繼續私自回覆內容,明明NCC承辦人要求要有所有董監事簽名,以及正式董事會決定,兩人仍暗自處理,根本是欺瞞NCC。
對此,NCC主委陳耀祥僅說,委員提的部分,會繼續調查。鄭麗文質疑,這件事陳耀祥不知道嗎?是不知道,還是故意忘記?這兩天她接獲NCC和《鏡電視》內部吹哨者提供資料,幾乎一模一樣,代表檢舉資料真實性非常高。
鄭麗文進一步說,直到9月12日,被欺瞞的其餘3名董事、監察人和財務長,才發現被蒙在鼓裡,因此他們在9月22日回覆自己的版本給NCC。換言之,NCC應該已收到兩版本,一個是鄭優、蔡滄波給的,未經董事會自行編造的回覆,另外是3名董事、財務長給的,9月22日就回函,NCC不可能沒收到。陳耀祥才坦言,公司回覆有收到,3名董監事發的文,業管單位也有收到,會調查清楚。
接著鄭麗文再爆,NCC當初給《鏡電視》執照,其中附帶條件是必須和鏡周刊完全切割,但根據《鏡電視》3名董事回覆NCC的內容,明確指出前董事長裴偉、精鏡傳媒(鏡周刊)與《鏡電視》的交易人關係,無法釐清,因公司經營團隊大部分成員都是裴偉時期聘任,或與裴偉有其他牽連關係,換言之,裴偉和鏡周刊時至今日,仍在許多方面和《鏡電視》牽連甚深,尚未切割。
鄭麗文詢問,這是否已符合《鏡電視》撤照條件?陳耀祥說,「NCC會去了解,要不要廢止許可,會經委員會討論。」接著鄭麗文再念3名董事回覆內容,指現任董事長鄭優不適任,鄭優視法規和NCC為無物,明知《鏡電視》和鏡周刊往來交易頻繁,至今卻未依照NCC要求,與鏡周刊進行切割,「包括人資系統、財務系統,兩公司都共用,甚至人資系統是由鏡週刊掌控,《鏡電視》完全沒有管理權限。」
她質疑,若照這白紙黑字回覆,表示《鏡電視》近1年都沒把NCC要求當一回事,根本沒跟鏡周刊切割,裴偉還是背後黑手,若屬實要不要撤照?她要求NCC給具體時間,《鏡電視》爭議從年初處理到現在10月了,「遲來的正義不是正義,你到底要處理到什麼時候!」
陳耀祥直說,《鏡電視》要先開合法的董事會,弄清楚董事長、總經理要誰接任,上述爭議調查後,若確認無法符合NCC要求,最慘最嚴重就是廢止執照,他稱有處理程序和綜合考量,無法給時間點,因隨時都有新資料出現。鄭麗文要求NCC,秉著自己的良心,最短時間內給全民一個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