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第一!花蓮縣政府推展「有機農業促進區」 17日預告草案內容

上報報導 2022年10月18日 21:25:00
花蓮縣政府有意設置有機農業促進區,17日公布相關草案內容,廣納各方意見。(示意圖,取自徐榛蔚臉書)

花蓮縣政府有意設置有機農業促進區,17日公布相關草案內容,廣納各方意見。(示意圖,取自徐榛蔚臉書)

花蓮縣政府獲農委會農糧署經費支持,針對有機農業促進區意願或潛力較高區域,辦理12場次說明會及6場次進階輔導會議,10月17日在縣府官網預告訂定「花蓮縣有機農業促進區設置暨輔導辦法」草案,預告期60日,期待廣納各方意見,共同推動花蓮縣有機農業促進區。

 

縣長徐榛蔚指出,截至今年9月,花蓮縣有機驗證戶數為652戶、有機驗證面積達到3022公頃,有機驗證面積及農戶數都排名全國第一,也是唯一驗證面積超過3000公頃的縣市,是第二名縣市有機面積的2.3倍。花蓮有機驗證面積約佔全國驗證面積23%,主要栽培大宗的有機作物依序是水稻、雜糧特作、蔬菜、水果及茶等,其中有機水稻面積1,353公頃、有機雜糧特作面積874公頃,雙雙榮登為全國有機驗證面積之最,且分別占全臺灣有機米、有機雜糧特作近4成及3成。

 

花蓮縣農業處長陳淑雯說明,有機農業促進法於108年5月30日正式施行,該法第6條明定主管機關應視轄區條件逐年檢討及開發設置有機農業促進區,並鼓勵民間合作生產或共同運銷組織參與設置,對促進區內尚未採用有機農業生產之農民予以輔導轉型,或採取必要措施避免妨礙毗鄰土地有機農業生產,以減少鄰田汙染的發生。

 

花蓮有機促進區辦法草案內容包括促進區應具備條件、營運主體應具備之資格與權責任務、申請程序及應檢附文件、審查會組成、程序及配分基準、促進區設置公告之程序、鼓勵有機農業促進區之相關輔導措施、有機農業促進區定期評鑑、獎懲及退場機制。

 

為響應淨零碳排願景及永續發展目標等國際倡議,除了有機農業發展目標及策略、農業生產發展現況、營運主體情形、環境生態及人文資源、可量化及不可量化效益等5大基本面向之外,花蓮有機促進區辦法特別納入「永續發展目標及減碳效益」及「前瞻策略或特色潛力」等2項重要指標,期望輔導有機農業促進區以前瞻性的策略,增加土壤有機質含量或其他方式達成減碳及永續發展。

 

縣長徐榛蔚說,在109年2月27日成立全國第一個縣級的有機農業促進專案辦公室後,花蓮縣政府積極發展有機農業,俟「花蓮縣有機農業促進區設置暨輔導辦法」草案完成法制程序後,將受理申請、召開審查會議及公告劃設促進區,加速花蓮有機農業促進區發展,邁向有機首都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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