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兜售陽性快篩試劑供請假或詐保 指揮中心已通報追查

上報快訊/施佳序 2022年10月31日 17:41:00
指揮中心說明,不論購買或販賣陽性快篩試劑皆已觸法。(資料照片/蔣銀珊攝)

指揮中心說明,不論購買或販賣陽性快篩試劑皆已觸法。(資料照片/蔣銀珊攝)

近期網路上出現,有人販售陽性快篩試劑,並聲稱可憑此試劑用來請假、詐取保險金等,一劑販售1000元,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發言人莊人祥今天(31日)表示,此舉不論買家或賣家皆已觸法,恐違反詐欺取財、詐欺取財教唆犯外,也可能違反傳染病防治法,檢調已進行調查,請民眾勿以身試法。

 

莊人祥指出,如果有買家將購買來的陽性快篩試劑,向保險公司聲稱確診,藉此騙取防疫保險金,可能觸犯詐欺取財罪,將處以五年以下有期或併科50萬元以下罰金。若賣方有預見購買者,將用於騙取財產上利益,且購買者確實著手為之,賣方則可能成立詐欺取財罪之教唆犯或幫助犯。

 

 

莊人祥提醒,快篩試劑若用於就醫診療,則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31條所定據實陳述義務,依該法第69條第1項第1款規定,可處新台幣1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莊人祥重申,若又於自主疫調回報系統上,不實填寫為確診者,已妨礙疫調進行,則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43條第2項規定,依該法第67條第1項第3款規定,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上報徵稿】

上報歡迎各界投書,來稿請寄至editor@upmedia.mg,並請附上真實姓名、聯絡方式與職業身分簡介。

上報現在有其它社群囉,一起加入新聞不漏接!社群連結
 

 



回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