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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票所不主動給公投票擬技術性阻擋? 中選會重申「領、領、投」程序

上報快訊/黃昭妍 2022年11月26日 15:30:00
中選會表示,選舉權人須領取選舉票及公投票後,才一併至圈選區圈選。圖僅示意。(張哲偉攝)

中選會表示,選舉權人須領取選舉票及公投票後,才一併至圈選區圈選。圖僅示意。(張哲偉攝)

今年的九合一選舉綁「18歲公民權修憲複決」公投,但竟傳出有投開票所「未主動」發放公投票引發民怨,質疑選監人員有意阻擋民眾參與公投。對此,中選會今天(26日)下午再次強調,投票採「領、領、投」程序進行,欲投票的民眾要先至「選舉票領票處」領取選舉票,再至「公投票領票處」領取公投票,都領取完才一併圈選;而投票所選務工作人員也不會詢問領票意願,全程依選務作業程序辦理,也尊重投票權人的意願。

 

民進黨雲林縣黨部表示,今天早上起至下午1點30分止,就已經接到30多通抗議電話,稱投票所的選務人員竟詢問民眾要不要領公投票,確認民眾意願才會發放,甚至還要民眾主動索取才會給發公投票,黨部因此向雲林縣選舉委員會提出抗議。

 

對此,雲林縣選委會回應,已通知全縣共617個投開票所,除非選民提出不領要求,否則一律主動給予公投票。

 

 

另外,台中市也有選民表示自己只拿到3張選票,想回頭領取公投票卻遭拒絕,選監人員甚至表示「並不會主動提醒」領取。對此,中選會回應,投票程序採「領、領、投」進行,投票權人須先至「選舉票領票處」領取選舉票,再至「公投票領票處」領取公投票,均領取完畢後,才至「圈票處」一併圈選。

 

中選會強調,投票所選務工作人員並不會詢問領票意願,一切依選務作業程序辦理,尊重投票權人的意願,若選舉人或投票權人離開投票所後,也不得再次進入投票所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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