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中和縱火釀9死主嫌李國輝4度判死 高院更三審逆轉改判無期徒刑

上報快訊/陳畇蓁 2022年12月15日 12:40:00
新北市中和區公寓縱火案,高院今更三審改判李國輝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資料照片/王怡蓁攝)

新北市中和區公寓縱火案,高院今更三審改判李國輝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資料照片/王怡蓁攝)

新北市一名緬甸華僑李國輝,2017年11月間,只因認為朋友拿舊事嘲笑他,便買汽油潑灑後縱火,釀同棟公寓9死悲劇,該案在審理過程中,4度判李國輝死刑,但高等法院更三審今天(15日)逆轉改判李男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判決指出,2017年11月晚間,新北市永和區一出租公寓遭人縱火,導致9人命葬火窟,檢方循線逮捕54歲緬甸華僑李國輝。李男自稱會幻聽,還在臉書群組中被友人以「藍芽播放聲音」方式嘲笑、霸凌,才會在11月22日用寶特瓶盛裝汽油,進行縱火報復。李男犯案後隨即變裝逃逸,最後仍被檢方逮捕。

 

 

事實上,這已經不是李男第1次犯案,有吸食安非他命惡習的他,早在2017年5月間,因認為前女友躲在乾妹妹的住處避不見面,竟用繩索浸泡沙拉油縱火;1個月後他又認為里長在背後說他壞話,再度下手縱火。

 

李國輝辯稱是聽到幻聽才會放火,檢警仍依殺人罪嫌起訴,法院審理時,李男絲毫不見悔意,還多次稱「我不怕死,法官怎麼判都可以!」法院一審、二審、更一審、更二審皆認定李男惡性重大至極、難以教化,將他4度判死。

 

 

但案件上訴至最高法院後,李國輝辯護律師稱李男為緬甸華僑、聽不懂中文,警方辦案過程未有通譯協助翻譯,違反法定程序原則,主張死刑判決違法;檢方則持續主張死刑判決至允至當,最後最高法院將全案撤銷,發回最高法院更三審;但更三審今天判決出爐,逆轉判李國輝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高院將在稍晚公布判決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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