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鴻薇可領2次選舉補助 管碧玲擬提案設「落跑條款」

上報快訊/許維庭 2023年01月09日 14:39:00
王鴻薇才剛當選議員,即投入立委補選且當選,意味著可同時請領議員、立委當選補助。(資料照/王侑聖攝)

王鴻薇才剛當選議員,即投入立委補選且當選,意味著可同時請領議員、立委當選補助。(資料照/王侑聖攝)

根據選罷法規定當選人可領取每票30元的補助,國民黨候選人王鴻薇才剛當選議員,即投入立委補選且當選,意味著她可以同時請領議員、立委的當選補助。對此,民進黨內政委員會政策小組召集人管碧玲表示,將與內政補研議,修法不補助二次選舉;民進黨內政委員會立委張宏陸直言,這根本就是在鑽選舉漏洞,喊話王鴻薇應捐出補助款。

 

張宏陸指出,《公職人員選罷法》第43條規定當選人每票補助30元,當初是希望讓沒有背景的人也可以投入參選,在制度上沒有問題,國外也有類似補助條例。

 

張宏陸認為,若王鴻薇當時要投入立委補選,就不應參選議員,在短時間內進行2次選舉,等同於領了2次的補助款,痛批根本就是在鑽選舉漏洞,應該捐出補助款。

 

管碧玲指出,國民黨提名王鴻薇參選立委補選,當然是政黨考量到勝選所為,不過儘管政黨政治是民主政治的重要角色,但制度應該考慮對短時間內進行2次參選的行為有所限制。

 

 

為此,管碧玲列出3點修正方向,包括在限制一定時間內,若未履行到公職義務,限制選舉補助款2次請領;在一定時間內,若接連參與選舉,則第2次選舉不補助選舉補助款;限制參選公職者,一年內不能再參與公職選舉。

 

管碧玲表示,將找時間與內政部、民進黨團討論,若達成共識不排在下個會期提案修法。






【上報徵稿】

上報歡迎各界投書,來稿請寄至editor@upmedia.mg,並請附上真實姓名、聯絡方式與職業身分簡介。

上報現在有其它社群囉,一起加入新聞不漏接!社群連結
 

 



回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