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弊案逆轉!雲檢提新事證 雲林縣議長沈宗隆、包商改收押

上報快訊 2023年03月16日 08:55:00
雲林地檢署偵辦達德集團涉嫌行賄案,議長沈宗隆、王又民及1名達德高階主管、2名議員助理等5人聲請羈押。(資料照片/張哲偉攝)

雲林地檢署偵辦達德集團涉嫌行賄案,議長沈宗隆、王又民及1名達德高階主管、2名議員助理等5人聲請羈押。(資料照片/張哲偉攝)

雲林地檢署偵辦達德集團涉嫌行賄案,9日晚間搜索雲林縣議會、議長沈宗隆及議員王又民、許留賓、黃文祥及達德公司等人住家、辦公室等21處,訊後沈宗隆、王又民及王的游姓女助理、達德集團潘姓主管及其妻游女(游姓助理的胞妹)、鍾姓包商等6人聲請羈押,達德前董事長王雲怡100萬元交保。10日凌晨法官裁定沈宗隆200萬元交保候傳,但檢方提出新事證,經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昨天(15日)撤銷發回,漏夜開庭,並傳喚沈、鍾2人到庭,今天(16日)清晨5點半重新裁定2人羈押,並禁止2人接見通信、閱覽書報及觀看電視接觸外界資訊。

 

雲林地方法院庭長王子榮在羈押庭裁定後對外說明,審理過程中檢察官提出相當多事證,經合議庭審理,因為案件目前正在偵查階段,依照檢方所補強的新事證及理由,仍有多名共犯與證人的說法有所出入。

 

王子榮表示,在串證方面,檢方舉證已經足以使法院認為被告沈宗隆及包商2人,有和證人或是與其餘共犯有串證的疑慮,而且沈、鍾2人涉犯重罪,對於犯行串證的可能性升高,顯然無法透過羈押以外的手段來防止,且才足以確保後續偵查程序進行,所以在裁定2人羈押。

 

雲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朱啟仁指出,沈宗隆等人涉嫌重大,因為涉案的相關證據穩固,認為有羈押必要才決定聲押,並強調在接到到院裁定書後,正式提出抗告。

 

雲林縣長張麗善昨天受訪時強調,雲林縣府絕對依法行政、並嚴守法治,希望檢方能勿枉勿縱徹查到底,縣府也尊重司法、決不護短,將全力配合調查。

 

雲林地院前天晚上歷時近7小時開庭,昨天凌晨1點50分左右裁定,達德集團潘姓主管收押,沈宗隆200萬、鍾姓包商100萬、王又民50萬、潘妻游女6萬元交保候傳,游姓助理無保請回。

 

專案小組昨天同步搜索達德集團及其下包商、雲林縣議會及沈宗隆等4人住處、服務處共21處,查扣手機、現金、簿冊及相關資料,並通知沈宗隆、游姓等兩名議員助理及雲林縣政府公務員、達德董座王雲怡及高階主管及員工等27人到案說明。檢察官複訊後,認定王雲怡等人涉犯貪污、《商業會計法》等罪嫌重大,但無羈押必要,諭知王交保100萬元,許留賓、黃文祥等2名議員各30萬元交保,其他公務員及達德員工則以15萬到20萬元不等金額交保。

 

檢方指出,沈宗隆及3位議員為助達德集團取得相關公文,涉嫌利用對縣府質詢、監督之權力,對官員施壓,甚至修改自治條例法規,以讓達德集團順利取得相關建造、使照。

 

 

雲林地檢署指出,達德集團在2020年間打算在雲林縣內設立風機發電,但卻遭到地方人士、議員反對,向縣府申請相關公文、建照、使照時也不順利,為排除困難,便透過下包廠商、白手套,以工程款夾帶賄款的方式,交付、收受共計2600餘萬元,尋求沈宗隆、王又民、黃文祥及許留賓的支持。


達德發表聲明表示,王前董事長已於去年卸任,針對檢調調查公司尊重亦將全力配合。達德能源也表示,在台耕耘20年,向來秉持所有開發流程絕對合法。

 

首次上稿:3/09 13:37

更新時間:3/16 0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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