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設計大學」及「苗栗龍德家商」經教育部審議,將列為專案輔導學校,並給予二年改善期限。(資料照片/楊約翰攝)
教育部退場審議會於今天(25日)舉行,經教育部審議後,確定將「東方設計大學」及「苗栗龍德家商」新增為專案輔導學校,並給予二年改善期限。若未在限期改善,將停止全部招生,並在停招後一年,進行清算。
教育部今天下午召開「教育部第一屆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審議會」的第12次會議,並由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署長彭富源主持,共有委員22人出席。
教育部表示,東方學校財團法人東方設計大學經出席委員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列入專案輔導的學校。委員根據《私校退場條例》認定,東方設計大學符合第6條第1項第2款「師資質量不符合法規所定基準」及第6款「三年內被列為預警學校達二次以上」。因經學校主管機關限期改善,下學年度全校卻仍有50%以上之院、所、系、科及學位學程,師資質量不符合法規所定基準,因而認定為專案輔導學校。並依照退場條例第13條第1項,給予二年改善期限。
苗栗縣私立龍德家事商業職業學校則因符合退場條例第6條第1項第1款「財務狀況顯著惡化,已有不能清償債務之事實或嚴重影響校務正常營運」,經出席委員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決定列為專案輔導學校,並依照退場條例第13條第1項,給予改善期限二年。
然而,專案輔導學校限制繁重,像是不得開設遠距課程、辦理推廣教育、開設境外專班等,同時也會停止獲得部分、全部的獎勵及補助。私校被列為專案輔導學校後,若是二年內未改善,教育部將按照規定下令停招、停辦,且於兩個月後解散學校,進行財產清算。
根據《教育部加派專案輔導學校所屬學校財團法人董事監察人及重新組織董事會管理辦法》,教育部須加派專案輔導學校的專任教職員、學生及學者專家至少3人擔任所屬學校法人董事,並加派1名學者專家擔任監察人。
此次,退場審議通過5校加派董事及監察人名單,分別為嘉義宏仁女中、苗栗縣育民工家、彰化縣大慶商工、嘉義興華高中,及苗栗大成高中。教育部後續也將派任各校經本次會議審議通過的董事及監察人,以加強監督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