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賺10倍暴利!低價越南茶混充台灣茶 頭等獎茶農不法所得逾2869萬

上報快訊/潘忻妤 2023年04月13日 16:42:00
2019年獲得阿里山春季比賽頭等獎的台中福氣茶葉公司,涉嫌購買大量低價「越南茶」混裝成「台灣茶」。圖為示意圖。(取自Pixabay)

2019年獲得阿里山春季比賽頭等獎的台中福氣茶葉公司,涉嫌購買大量低價「越南茶」混裝成「台灣茶」。圖為示意圖。(取自Pixabay)

2019年獲得阿里山春季比賽頭等獎的台中福氣茶葉公司,涉嫌購買大量低價「越南茶」混裝成「台灣茶」,以每斤800到1500元販售,賺取10倍暴利,不法所得高達2869萬餘元。檢方調查後將負責人詹姓茶農和吳姓妻子,依涉《商標法》、《詐欺》、《食安法》起訴。

 

檢方指出,詹姓茶農和吳姓妻子開設福氣茶業公司,兩人為了降低成本牟利,從2018年1月起購入每斤(600克)146到260元的越南茶葉,自行分裝成2兩(75公克)、4兩(150公克)、8兩(300公克)及1斤的包裝。

 

檢方表示,兩人將越南茶,裝入標示為「臻藏阿里山高山茶」、「台灣茶選杉林溪龍鳳峽高山茶」、「阿里山特色茶」、「凍頂烏龍茶」、「台灣阿里山茶」、「阿里山高山茶」等包裝,並聲稱是台灣茶,以每斤800到1500元價格賣出。

 

農委會農糧署中區分署抽驗鑑定「臻藏阿里山高山茶」,意外發現是「境外茶」而通報,全案因此曝光。台中地檢署指派檢察官周佩瑩去年6月22日指揮保七總隊第三大隊進行搜索,截至被查獲,不法獲利高達2869萬3020元。

 

檢方問訊時,詹男及吳女也坦承,有向賣境外茶廠商進貨,價格比較便宜,檢方根據扣案手機對話,確認詹、吳有向廠商買越南茶,依《詐欺罪》嫌起訴兩人,並建請法院宣告沒收不法獲利。

 

 

另外,詹男及吳女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食品原產地標示不實部分,可處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可命其歇業、停業,或廢止公司登記,該部分應由台中市衛生局裁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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