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代力量台中市議員吳佩芸私密影片遭外流,台中地檢署偵查終結,依違反《個資法》起訴網媒鄭姓負責人。(取自吳佩芸臉書)
時代力量台中市議員吳佩芸在去年九合一選舉期間,私密影片遭流出,憤而提告刊出影片的鄭姓網媒負責人及楊姓前男友。台中地檢署偵查終結,認為鄭男已有20餘年媒體工作經驗,卻在未過濾及查證的情況下刊出他人私密影片,依違反《個資法》起訴;楊男因罪嫌不足不起訴。吳佩芸今天(11日)表示,不起訴不代表犯罪行為不存在,未來若有新事證,會再陳報檢方。
台中市議員吳佩芸去年11月17日向警方報案,表示她在《新華報導1987》網站,發現有人未經同意,冒名發文並PO出她私下拍攝的清涼抖音影片,還有台灣獨立建國聯盟「不投降承諾書」截圖,認為張貼者有使其不當選之意圖,對其提出告訴。檢警獲報後,前往鄭姓網媒負責人及楊姓前男友住處搜索,並查扣手機、電腦、隨身碟等物證清查。
檢方偵查後認定鄭男明知該影片為吳佩芸穿著清涼之私密自拍影片,是非公開社會活動而應受保護、擁有資訊自主權的個人隱私資料,顯然與競選活動無關,且鄭男已有20餘年媒體工作經驗,在收到來源不明的電子郵件時,卻毫無過濾、查證,反而逕自刊登及廣發給不特定人觀看,損害吳佩芸利益,依違反《個資法》提起公訴。
檢方針對楊男的手機、電腦、隨身碟實施數位鑑識,未發現有任何與此案影片相關的紀錄或跡證,再調取電子信箱申請資料,都沒證據證明楊男為傳送影片給鄭男或申請電子郵件信箱者,因罪嫌不足不予起訴。
吳佩芸除感謝檢方用心偵辦此案,認為案涉人使用外國IP跳板及遠端加密郵件的方式假冒本人身分散布影片,過程縝密且有計畫躲避偵查,不起訴不代表犯罪行為並不存在,未來若有再掌握新的事證,會再陳報給檢方進行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