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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爆前黨工遭職場性騷吃案 北市勞動局發文限6月5日前說明

上報快訊/潘忻妤 2023年06月01日 14:52:00
針對民進黨前婦女部黨工控訴遭一名合作導演薛朝輝摸胸性騷擾,北市勞動局要求民進黨,6月5日前將處理情形回報勞動局。(翻攝畫面)

針對民進黨前婦女部黨工控訴遭一名合作導演薛朝輝摸胸性騷擾,北市勞動局要求民進黨,6月5日前將處理情形回報勞動局。(翻攝畫面)

民進黨前婦女部黨工昨天(31日)發文自曝,去年9月遭合作導演薛朝輝摸胸性騷擾,但時任婦女部主任許嘉恬卻未妥善處理,引發外界譁然。對此,台北市勞動局今天(1日)表示,要求民進黨中央黨部6月5日前,將處理情形回報勞動局,若違反規定可處10萬元至50萬元罰鍰。

 

台北市勞動局表示,今日發文民進黨中央黨部,說明雇主應依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3條規定於知悉性騷擾之情形時,即應採取立即有效之糾正及補救措施,並要求其於6月5日前將處理情形回報勞動局。

 

勞動局長高寶華表示,事業單位只要「知悉」員工有遭到職場性騷擾的情形,就應該立即處理,縱使員工已離職,甚或是案件已經進入司法程序,都應該有所作為,如員工認為雇主處理不當,經委員會審議後,就會被處罰最低新臺幣10萬元以上,最高50萬元以下罰鍰,還會被公布事業單位名稱與負責人姓名。

 

台北市勞動局指出,為增進民眾及事業單位認識並重視「防制就業歧視」及《性別工作平法》議題,歷年來也有編製相關專刊及宣導摺頁,放置在勞動局網站/影音書冊/文宣品及出版品/職場平等專區,事業單位可上網參閱。若事業單位發生職場性騷擾案件不清楚處理流程及方式,亦可向台北市政府勞動局就業安全科洽詢。

 

 

另外,衛福部保護司司長張秀鴛也指出,若在出差或與廠商應酬期間,發生性騷擾案件,屬於職場性騷擾,應由《性別工作平等法》處置,主管機關是勞動部。但若是在公務以外的時間發生性騷擾事件,是以《性騷擾防治法》處置,屬衛福部保護司的管轄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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