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年來侵占「何明德行善團」善款近7億 負責人夫妻重判結果出爐

上報快訊/藍誼軒 2023年08月30日 17:20:00
何明德行善團負責人陳美智、蕭豐彥夫妻檔,疑因挪用各界造橋鋪路善款近7億元,法官判處兩人各各處6年2月徒刑。僅為示意圖。(取自Pixabay)

何明德行善團負責人陳美智、蕭豐彥夫妻檔,疑因挪用各界造橋鋪路善款近7億元,法官判處兩人各各處6年2月徒刑。僅為示意圖。(取自Pixabay)

何明德行善團負責人陳美智、蕭豐彥夫妻檔,疑挪用各界造橋鋪路善款近7億元,法官痛斥兩夫妻倆竟利用台灣人善心,還侵占款項約18年,違背善眾託付,最後將兩人以人共同犯公益侵占罪,各處6年2月徒刑。

 

根據判決書指出,「何明德行善團」負責人陳美智,先生蕭豐彥則負責財務處理,由於,行善團未經經政府核准立案,依法非公益勸募條例第5條中之所列的勸募團體,不得主動發起具有公益性質的勸募收受捐款,也不得被動收受公益募款。

 

2002年起,陳美智、蕭豐彥兩夫妻向社會不特定善心人士,收取匯票、支票、現金,兩人接受該行善團會員每月100元捐款,並且假借將募款用於造橋、鋪路及施棺,但實際上都將善款放入自家口袋,包含兩人及其子女、媳婦及4名未成年孫子金融帳戶,截至2020年,18年來已不法取得14億2203萬餘元。

 

2021年3月檢調搜索行善團最近一期文宣,發現陳、蕭兩人自行揭露行善團餘額僅598萬8800元,扣除文宣、工等支出約7億2034萬元,也不足14億元,等於6億9570萬餘元不翼而飛。

 

法官認為,陳美智、蕭豐彥未揭露更多捐款收入,而是分散存放捐款,包含購買高額保險、金融商品等非現金,且較容易長久持有的方式侵占善款,再將錢分入家人手中,有意隱匿、掩飾犯罪。

 

全案經2年審理,嘉義地院今天(30日)宣判,陳美智、蕭豐彥因共同犯公益侵占、洗錢防制罪等,兩人各遭處6年2月徒刑。另針對兩人轉至家人名下的金融商品、保險,法院已裁定收押6億9306萬餘元,另有未扣案499萬餘等犯罪所得,均判決諭知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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