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姓男子因不滿邱姓男子違停而踩上車頂,跳下車後卻傷及右腳。(翻攝畫面)
台北市大安區延吉街發生一起因轎車違停行人道,遭行人走上車頂、「踏」破擋風玻璃案件,雙方為此皆提出刑事訴訟,互告過失傷害、毀損罪等。警方呼籲,民眾發現違停車輛時,應先報警並冷靜、理性處理。
37歲的邱姓男子13日駕駛轎車在延吉街時,為等待朋友上車,索性停在標線型人行道上。不料,47歲的何姓男子見狀後,因不滿邱男違停,直接爬上車頂,將前擋風玻璃踩出一個大洞,再從車尾跳下離開。
轄區敦化南路派出所也於當天11時46分接獲民眾報案,前往現場處理。轎車駕駛邱男向警方表示,當時僅是為等待朋友上車,擋風玻璃卻遭破壞。而何男也解釋,因邱男違停才讓他「不得不越過車輛」。
何男更強調,跳下車後還導致右腳受傷,為此向邱姓駕駛提告過失傷害;邱男也向何男提出毀損告訴,兩人皆選擇走上刑事告訴程序,警方依規受理,後轉交偵查隊進行後續偵查。
但警方仍呼籲,民眾若發現違停,應撥打110報案,處理糾紛時也應保持冷靜、理性溝通,勿以暴制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