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虹安涉詐助理費開庭3幹部認罪 「小兔」黃惠玟:都是由高虹安決定

上報快訊/賴婕羽 2023年09月25日 16:50:00
新竹市長高虹安遭控於立委任內期間詐領助理費,總計詐領46萬30元被起訴。(資料照/張哲偉攝)

新竹市長高虹安遭控於立委任內期間詐領助理費,總計詐領46萬30元被起訴。(資料照/張哲偉攝)

新竹市長高虹安風波不斷,除了寡婦樓爭議、男友干政外,而她在立委任內涉詐助理一案,台北地方法院今天(25日)首度開庭,傳喚3名在偵查期間認罪的幹部,包括高虹安立委辦公室前主任陳奐宇、法務主任陳昱愷、以及綽號「小兔」的行政主任黃惠玟,3人再度認罪,黃惠玟也強調浮報助理加班費的部分都是由高虹安決定。

 

根據檢方調查指出,高虹安自2020年2月1日起,擔任第十屆不分區立法委員,月薪共19萬餘元及每月問政費7萬9072元,但她卻完全不使用問政經費,反而以虛報或浮報助理每月受領酬金,再將浮報的差額總計46萬30元,花用在辦公室用品、個人醫藥費,甚至還有洗頭費、衛生用品、雙眼皮貼等。而高虹安在偵訊時,否認犯行。

 

除了高虹安,還有陳奐宇、黃惠玟、陳昱愷以及王郁文4人被起訴,偵查時,陳奐宇、黃惠玟、陳昱愷3人皆承認罪行,但王郁文否認犯行。

 

 

檢方認為陳奐宇、黃惠玟、陳昱愷在偵查中坦承犯行,並且態度良好,也無獲得不法所得,因此請法院依《貪污治罪條例》第8條第2項前段及《刑法》第31條第1項但書規定減輕其刑。

 

此外,檢方並請法院審酌,黃惠玟是依照高虹安指示做事,供出一切犯罪情況並提供事證,被告陳奐宇、 陳昱愷身為勞工,配合雇主之行為及決定,請再依刑法第59條酌減其刑,並請宣告1年以下有期徒刑並給予緩刑宣告,以勵自新。至於否認犯行的王郁文,未獲檢方請求減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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