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調查,肇事遊覽車司機陳文貴之前有9次超速被取締罰款,顯然是「飛車慣犯」。(取自國道公路警察局臉書)
國3昨天發生遊覽車4死17重大事故,警方調查,肇事司機陳文貴之前有10次違規紀錄,其中竟有9次是超速被取締罰款,顯然是「飛車慣犯」。
對此,公路局昨天(22日)查核後,認為該公司未盡管理駕駛人之責,因此開罰最高9萬元罰金、同時吊扣事故車輛的牌照3個月,後續將待警方釐清肇責,最重可能吊銷司機駕照,並且其在3年內不得再考領。
警方調查,陳文貴於1995年取得職業大客車駕照,2013年進行遊覽車駕駛職前教育訓練後,正式成為遊覽車司機。在職業生涯中,共有9件超速違規紀錄,包括國道5次及一般道路4次;其中1件超速過20公里以上未滿40公里,另外8件超速20公里以內。
《三立新聞網》報導,交通部公路局表示,遊覽車有裝GPS並介接至公路局資訊平台,車輛GPS最後一次回傳的資料,顯示車速是111公里,因此,事發前駕駛確實有超速情況,當時並發訊息通知業者。
另外,針對這起重大傷亡事故,台北市區監理所昨天已至遊覽車所屬的健全通運有限公司全面查核。公路局表示,如果確認業者管理不當與事故有因果關係,最重將處該公司9萬元罰鍰;停止營業中車輛數至少2分之1以上,期間3個月,並調整評鑑等第為不列等。
出稿時間:10/22 12:26
更新時間:10/23 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