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智慧遭協會副理事長徐立剛、秘書長吳泳鋒指控,私設帳戶侵占公款。(資料照片/ 蔣銀珊攝)
中華民國街舞運動協會「家變」風波尚未結束,前立委沈智慧擔任理事長時,遭到副理事長徐立剛、秘書長吳泳鋒指控她私設帳戶侵占公款,沈提自訴控2人誹謗。目前法院依誹謗罪判2人各4月,之後沈又向2人因侵害名譽求償200萬元,法院則判徐、吳賠償沈40萬元,可上訴。
中華民國街舞運動協會副理事長徐立剛過去在立院開記者會,踢爆沈擔任理事長期間,從未開過理事會,甚至向內政部謊稱文件遺失要申請補發,卻私下變更印鑑、私設戶頭,讓補助、募款都匯入這個私設戶頭,涉及背信侵占。沈智慧指當時反駁沒有私設戶頭,並對2人提出誹謗告訴。
台中地院審理時,徐立剛、吳泳鋒皆否認犯行,並稱所言皆為事實且經過查證,所以不是誹謗,而且雙方曾向內政部陳情,未獲回應才公諸於社會,至於「私設帳戶」純粹是用詞不精確。
沈智慧認為,這些不實的侵占、背信罪內容,當時遭到多家媒體報導,標題都是「沈智慧...私下協會存摺經費流入私人帳戶」,已貶損她的人格和名譽。
法院調查,這些相關新聞有留言是「這大媽跳跳廣場舞就好,汙錢被查到就該去辦」,確定是造成不特定人,對沈智慧產生負面觀感。
此外,法院也函詢銀行,發現沈智慧確實有以街舞協會理事長名義,申請掛失協會帳戶、印鑑,但沒有另立新帳戶一事,所以將街舞協會款項流入私人帳戶並非屬實,法院以依共同犯散布文字誹謗罪,各判徐、吳各4月徒刑。
沈智慧事後再提出民事求償,表示自己遭徐立剛、吳泳鋒污衊、惡意指控,求償200萬元。民事庭表示,吳傳訊給記者並召開記者會,經新聞報導,讓民眾誤認沈將補助、募款經費佔為己有,已侵害其名譽,另外也認定徐共同侵權。
法院審酌,徐立剛、吳泳鋒開記者會,且經新聞、Youtube傳播,讓沈智慧精神痛苦,考量雙方學經歷、職業收入及侵害程度,判徐、吳2人給付沈智慧4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