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藝節目「11點熱吵店」請來李妍景等女星抖動胸臀、並對男星挑逗,遭NCC開罰80萬。(翻攝自YouTube)
藝人沈玉琳及Melody所主持的綜藝節目「11點熱吵店」,於前年6月間播出以「老妹嫩妹爭霸戰」為主題的1集,請到李妍瑾、林莎等女藝人以抖胸、挑逗熱舞的方式比賽,更持續用「老妹」、「嫩妹」等歧視名詞,經NCC認定危害兒童及青少年身心健康,加上該集也違反置入性行銷的相關貴定,依法對電視台開罰80萬元。
電視台不滿遭開罰,日前提起行政訴訟,不過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後,認為除了抖胸畫面外,該集節目也跨坐男性來賓熱舞、身上吹氣等性暗示行為,的確妨害了兒童及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因此判決電視台敗訴,全案仍可上訴。
對此,NCC解釋,該集節目不斷出現「老妹」、「嫩妹」等歧視性的用字,更以競賽為由,將計步器別在女星胸口或臀部,藉由女星劇烈抖動身體來達到節目效果,不但十分粗鄙更有物化女性的行為已明顯違反兩性平權。
除此之外,該集節目還邀請「小鮮肉」男模碩瀚,讓女星透過耳邊吹氣、低語、性感熱舞等方式挑逗,在讓現場醫師分析男模的興奮指數,節目充滿性暗示,NCC也因此認定危害兒童及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加上節目還違反置入性行銷的規定宣傳特定產品,因此對電視台開罰80萬元。
電視台不滿受罰,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出行政訴訟,也辯稱將計步器別在女星的胸部、臀部上是為了測驗2組女星的體力是否有差別,而計步器別的身體位置也只是單純因為鏡頭好拍攝。不過法院在審理後,認為節目內容、畫面的確具有性暗示,容易造成兒童及少年對於性別關係有不當認知,因此判決電視台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