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採法》三讀通!過中國抽砂船「抓到就沒收」 管碧玲:沒有脫罪空間

上報快訊/鍾知諭 2023年12月18日 14:00:00
立法院三讀通過《土採法》修法,未來違法的抽砂船,只要入侵盜砂,皆可沒收。(取自管碧玲 (kuanbiling) 臉書)

立法院三讀通過《土採法》修法,未來違法的抽砂船,只要入侵盜砂,皆可沒收。(取自管碧玲 (kuanbiling) 臉書)

為了遏阻中國抽砂船,越界盜採我國海域砂石,立法院會今天(18日)宣布《土石採取法》和《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法》,修法三讀通過,規定違法抽砂的抽砂船,不論是否為行為人所有,均可沒收。對此,海洋委員會主委管碧玲表示,「抽砂船抓到就沒收,沒有脫罪空間了」。

 

中國抽砂船「華益9號」案,是促使修法的一大案件,發生於2022年4月25日,當時抽砂船搭載9名船員,從福建出發隔天26日抵達高雄,並且非法抽取約300公噸的海砂,當天被海巡艦隊分署,登檢逮捕後,將抽取的海砂,回填於原海域內,且查扣抽砂船,駛回茄萣區興達港靠泊。

 

然而,由於「華益9號」案在二審時,被法院撤銷沒收,經管碧玲上訴後,便在最高法院待審中。至於,二審法官是採狹義解釋,認為法無明文規定,犯罪工具不屬行為人所有可以沒收,既然船長稱抽砂船非他所有,所以海巡署沒收「華益9號」,是違法處分。

 

為了解決犯罪行為人,主張所用抽砂船或器具非屬其所有而規避罰責,管碧玲便推動修法。不過,其實立法院早在2021年初,就通過《土石採取法》和《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法》修法,提高非法抽砂的刑責,也明訂金馬和澎湖周邊海域的執法範圍,但嚇阻效果仍不足。

 

對此,在今天的立法院加開院會中,立法院副院長蔡其昌正式宣布,條文修正三讀通過的決議;也就是說,《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法》和《土石採取法》皆新增規定,違法抽砂所用的船舶,或是其他機械設備,不問屬於犯罪行為人與否,沒收之。

 

此外,未來沒有經許可,在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或大陸礁層採取土石者,將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億元以下罰金。

 

 

推動修法的管碧玲今天深感欣慰,11在臉書發文時強調,「抽砂船抓到就沒收,沒有脫罪空間了!」,並且向行政院政委羅秉成、經濟部長王美花、內政部長林右昌表達感謝,願意支持本案修法,且同意在立法院提案,加速修法歷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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