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議員黃俊哲父親黃忠信因派人購買禮盒行賄里長,遭新北地院判4年10月。(取自黃俊哲臉書)
新北市議員黃俊哲父親黃忠信及辦公室主任唐龍輝涉嫌在去年選舉期間,訂購500盒「林聰明沙鍋魚頭」禮盒,並分送給里長涉嫌賄選,最終黃俊哲順利連任,父親與幕僚共8人被依涉犯《選罷法》行賄罪起訴。新北地院今天(21日)判黃忠信4年10月徒刑,唐龍輝判刑4年4月,其餘6名共犯最輕也被判處3年6月。
判決指出,黃俊哲父親黃忠信在去年選舉期間,為了讓兒子順利當選,去年9月19日指揮公司一名副理訂購市價550元的林聰明沙鍋魚頭500盒,並派請公司副總聯繫黃俊哲辦公室主任唐龍輝,負責分派幹部將禮盒分送至板橋埔墘、後埔地區有投票權的人,並暗示他們投票支持黃俊哲。
新北地院刑事庭認定,行賄的魚頭禮盒數量僅有14盒,但黃忠信仍觸犯《選罷法》行賄罪的首謀,今將黃忠信判處4年10月,唐龍輝判刑4年4月,其餘6名共犯最輕也被判處3年6月。
此外,新北檢也對黃俊哲提起民事當選無效之訴,上月27日遭新北地院駁回,因檢方主張黃忠信訂購的500盒禮盒中,有43盒用於行賄,其餘457盒禮盒是贈送給沒有投票權或黃忠信的友人,457盒純粹是送禮,並非行賄,判定檢方敗訴,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