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強冠餿水油做太陽餅 吳記求償獲賠千萬改判變17萬

上報快訊/藍誼軒 2024年01月10日 11:38:00
吳記食品公司於一審獲賠千萬,更一審改判強冠僅需賠償17萬元。示意圖。(取自pixabay)

吳記食品公司於一審獲賠千萬,更一審改判強冠僅需賠償17萬元。示意圖。(取自pixabay)

強冠公司2014年黑心油風暴席捲全台,知名製餅業者吳記食品公司也向強冠購買餿水油「全統香豬油」,造成商譽受損與經營困境,請求賠償7400萬元。高雄地院原判強冠判賠1188萬,高雄高分院昨天(9日)更一審宣判,僅認太陽餅產品損失,改判賠17萬餘元。可上訴。

 

吳記食品為台灣知名餅店,於2014年3月至8月向強冠公司購買70箱「全統香豬油」,製作成太陽餅,不料,強冠卻在同年9月遭踢爆,以餿水油煉製「全統香豬油」,導致多家食品業者中鏢,其中吳記食品也因使用餿水油,面臨退貨、報廢等問題。

 

吳記指出,衛生局驗出餿水油後,公司就前後處理賠償報廢、商品退貨、支出廢棄物清運費用,並承擔商譽損害、營業損失等,至少受損7800萬元,因此請求強冠賠償7400萬元。

 

強冠公司負責人葉文祥和強冠公司則表示,原先也不清楚原料上游商人郭烈成販售劣質油,強調強冠也是受害者,即使吳記求償,損害也應僅限於有使用到劣油的太陽餅產品,衍生出的其他商品退貨、報廢等爭議,應與餿水油無關。

 

 

不過,高雄地方法院於一審時指出,強冠應附連帶賠償責任,針對吳記的報廢、退貨損失及清運回收費用,需賠償1206萬元。強冠不服上訴,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審酌兩造陳述意見,改判賠償1188萬元,然而最高法院認為案件尚有疑點待釐清,撤銷發回高雄高分院更審。

 

高雄高分院更一審於昨天宣判,法官認為,餿水油僅用在太陽餅製作上,且吳記無法提供2014年9月至2016年9月間的營業收入、營業成本、製造及銷售數量等明確帳務資料,顯有舉證不足,加上有分店出現2015年營業淨利較2014年度高的情況。綜合事證後,最後判強冠僅需賠償吳記17萬1855元。全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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