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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論文案外案!彭文正告承審法官並求償200萬 遭最高院駁回確定敗訴

上報快訊/袁維駿 2024年01月23日 12:28:00
彭文正不滿法官張詠惠為實質審理就將案件駁回,向張求償200萬元,最高院今白會上訴,彭敗訴確定。(資料照片/張哲偉攝)

彭文正不滿法官張詠惠為實質審理就將案件駁回,向張求償200萬元,最高院今白會上訴,彭敗訴確定。(資料照片/張哲偉攝)

媒體人彭文正對總統蔡英文的博士學位有疑慮,提出確認英國倫敦政經學院(LSE)論文不存在訴訟,一審敗訴,二審廢棄發回更審,更一審彭再吞敗訴。彭不滿法官張詠惠未實質審理就將案件駁回,向張求償200萬元,並要求在三大報刊登判決理由,一二審均敗訴,全案日前再上訴,最高法院今天(23日)駁回上訴,彭文正敗訴確定。

 

彭文正過去對蔡英文的論文多次提出質疑,不僅於2019年10月,與旅美學者林環牆在倫敦召開國際記者會,質疑蔡英文在英國倫敦政經學院(LSE)的論文、博士學位的真實性,還點名英國政經學院回應有關蔡英文學歷的問題。

 

全案源自彭文正提出「確認博士論文不存在之訴」,北院認定此案不符民事訴訟要件而駁回;彭文正不服提出上訴,台灣高等法院廢棄原判決,發回北院更審;北院更一審重新分案,仍由一審的法官張詠惠審理,彭文正質疑判決遭政治干預,侵害他的訴訟權、名譽權,向張詠惠求償200萬元,並於三大報頭版刊登判決理由。

 

一審開庭時,彭文正質疑張詠惠獨任審理時、沒有開庭、也未行闡明義務和閱讀訴訟資料,就以程序駁回訴訟;不過張詠惠的委任律師反駁,北院如何製作、發布新聞稿,與張詠惠完全無關,彭文正也無法舉證侵權行為造成的損害,主張張詠惠不必賠錢和登報道歉。

 

一審認為,張詠惠並未因作成判決、由北院依法公告及製發新聞稿情節,犯任何職務上之罪經判決有罪確定,且假設彭文正因判決經公告名譽權受侵害,損害也會隨該份判決經高院廢棄而除去,張女作成的判決、由北院依法公告、製發新聞稿,客觀上難謂故意違背應執行之職務,也無證據足認她有侵害彭的名譽權主觀故意。

 

一審提到,彭的名譽權、訴訟權未因該判決及公告、新聞稿受貶損,駁回求償200萬,以及登報道歉。二審則認為,一審認事用法無違誤,駁回上訴;彭文正持續上訴,最高法院今天駁回,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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