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代旅遊丟包旅客、未派領隊 觀光署再罰81萬

上報快訊/賴姵霓 2024年02月17日 16:41:00
富國島丟包事件發燒,交通部觀光署針對年代旅遊再開罰81萬。圖為觀光署長周永暉。(資料照片/王文元攝)

富國島丟包事件發燒,交通部觀光署針對年代旅遊再開罰81萬。圖為觀光署長周永暉。(資料照片/王文元攝)

富國島丟包事件持續延燒,年代旅遊負責人林大鈞發聲明,坦承財務困難,無法對旅客負起賠償責任。觀光署再祭出重罰,針對年代旅遊丟包10團旅客、沒辦妥入住飯店、交通接駁,甚至沒有派遣領隊帶團等事由開罰81萬。

 

292名遊客富國島旅遊遭丟包,觀光署16日勒令年代旅遊停業3個月,隨即,中華民國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也緊急召開理事會,一致通過將年代旅遊出會,若無法繳出150萬元保證金,將面臨撤照。但年代旅遊已非品保會員,因此只須補足剩餘135萬元,觀光署今天(17日)也馬上發文追繳135萬保證金。

 

年代旅遊負責人林大鈞14日曾發出「7點聲明」反擊,承諾會賠償旅客損失,之後神隱2天。年代旅遊今再發公告,表示公司財務困難,無法賠償旅客、也無法再出團。

 

對此,觀光署表示非常遺憾,林大鈞先前已表現出會負責的態度,如今又兩手一攤,將爛帳交給別人處理,相當不可取。

 

觀光署表示,針對民眾賠償和退款部分,會由品保協會先受理,將有履約險可以介入支付,若有不足的部分,品保協會會處理。

 

觀光署強調,至於135萬的保證金,業者需要在3月4日前補足,否則觀光署將會撤照處理,即便業者提出自行解散申請,觀光署也會以撤照辦理,根規定遭撤照後,林大鈞5年內不能再擔任旅行社負責人。

 

此外,觀光署認定年代旅遊有4大違法事實,包括沒有依約定辦妥入住飯店,沒有依約定辦妥餐食和交通接駁,未取得地接社簽訂承諾書和保證文件,甚至,有6團旅遊團體未與部分旅客或全體旅客簽訂定型化契約,其中,有一團也未依規定派遣領隊隨團服務,經查,共計10團,共開罰81萬元,處分書已通知年代旅遊。

 

觀光署長周永暉說,出團旅客平安回到台灣之後,2月13日啟動第一次查察,其中以相關法令事實和構成要件逐一審視和確認,經過查證屬實,不僅2月16日勒令美加國際旅行社停業外,今天已針對違法事實,一日依查一團一案,確認有4個違法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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