槍手代考國營單位舞弊案 主謀認罪求和二審改判2年8月

上報快訊/袁維駿 2024年02月21日 16:28:00
槍手集團2年協助22人考上中油等國營事業,主謀黃耀進今二審認罪且與部分國營事業和解,改判2年8月。(資料照片/黃潔文攝)

槍手集團2年協助22人考上中油等國營事業,主謀黃耀進今二審認罪且與部分國營事業和解,改判2年8月。(資料照片/黃潔文攝)

高雄地檢署攜手廉政署破獲國營單位招考舞弊案,前中油員工黃耀進組成槍手集團,協助22名考生考上中油、台電等六大國營事業,不法獲利高達千萬元,一審遭依詐欺罪判刑3年2月,二審認罪並與部分國營事業和解,高雄高分院今天(21日)改判2年8月。

 

判決指出,前中油員工黃耀進組織槍手集團,2020年接受考生委託,高價收買高學歷、理工名校的高材生擔任槍手代考,考前再將考生與槍手大頭照合成,偽造應考證件,並假藉遺失向健保署申請補發新健保卡。

 

不過,集團早在2018年起,每筆收費從75萬元至120萬元不等,協助考生考上中油、台糖、中華電信、台灣菸酒、中鋼、台電、警專等單位,其中至少幫助22名考生進入中油任職,槍手集團遭破獲後,考試舞弊的考生也全數被中油解職。

 

判決中提到,黃耀進及同夥陳聰良為賺取高額報酬,共謀國營事業代考舞弊,雇用陳涵穎、簡兆龠等人擔任槍手,吳慈芳則自2018年5月至2019年10月間受雇於黃負責開發槍手、聯繫考生及槍手,並打理考試準備過程中相關文書作業。

 

高雄地院依詐欺罪,判處黃耀進有期徒刑3年6月,陳聰良徒刑2年、緩刑5年,另支付國庫20萬元,陳涵穎徒刑1年10月」、緩刑4年,支付國庫10萬元,簡兆龠徒刑1年8月、緩刑4年,並支付國庫10萬元。

 

黃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合議庭認為,黃認罪且與部分國營事業和解,部分犯行被認定無罪,因此改判2年8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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