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足協遭爆,以恐嚇言語,逼迫女足國家隊簽下不平等條約。示意圖。(取自中華民國足球協會臉書)
球評石明謹昨天(4日)在臉書爆料,中華足協逼迫女足國家隊,簽下不平等條約,包括無償提供肖像權跟影音權、獲利為足協單方面獨有等。對此,中華足協致歉回應,將作廢合約內容,並與球員、球團代表、女足工會代表等人討論,提出適合女足國家隊的協議。
石明謹指出,足協訂下的不平等條約,包括球員的擁有權皆為足協所有,沒有經過足協同意下,不能從事表演廣告或宣傳代言、出席活動也須足協同意、必須無償提供中英文簽名,供足協製作公關品及商品、必須無償提供肖像權跟影音權、甚至獲利歸足協單方面獨有。
石明謹怒批,這些條款就是在霸凌選手,「把自己當成全權經紀公司在營利,還不分錢給乙方,這個甲方根本是狗屁甲方」,且合約中所說的待遇,是根據「國際綜合性運動賽會集訓選手費用支給要點」,由國家訓練中心支付,所以選手拿到的補貼,是國家給付,而非足協出錢。
更離譜的是,合約曝光後,立委陳培瑜詢問體育署,「為何國家出錢培訓選手,卻是由足協簽合約?」而體育署當時回覆,合約不適當,暫時不會進行簽訂;石明謹直指,後續足協卻私下恐嚇選手,以「不簽合恐無法入選國家隊」、「不配合的話可能會沒有球踢」來逼迫選手簽合約。
對此,足協昨天對球員達歉意並回應,已決議在25日國家隊集訓日,歸還合約給球員,並作廢合約內容,目前也考慮成立專案小組,邀請女足隊球員、球團代表、女足工會代表與總教練開會討論,期望能兼顧球員與球團權益、訓練紀律及團隊榮譽的最大共同利益目標下,提出適合國家成年女足隊的團體協議。
不過,石明謹卻表示,早在1月就多方警告,不能簽這種合約,「但還是要硬幹,這才是問題的核心」,目前也還沒實際退回,石明謹也暗諷,「會不會是反正你明天也不會記得,讓我們看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