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稱民眾黨規定補助款拿3分之2可做個人用途,與民眾黨選後的說法不一。(資料照片)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今天(26日)遭爆現金購入4300萬房產,他坦承是用選舉補助款,但回顧民眾黨在今年1月選後對外公布的補助款用法,完全沒有柯文哲稱「3分之1給黨中央、3分之2個人使用」的說法,等於跨越時空打臉他的說法。
柯文哲在本屆總統大選中拿下逾369萬票,依法規定可獲約1.1億的補助款,如今他宣稱依民眾黨規定,補助款的3分之1給黨中央、3分之2個人使用,因此最終他決定拿4300萬購入辦公室,不過隨後又被踢爆他買屋後隨即出租,民眾黨則回應是買賣前就有租客承租,並非要當包租公。
回顧今年1月民眾黨在選後被問到柯文哲要如何運用1.1補助款,民眾黨發言人李頂立當時表示,款項主要會運用在「維持政黨營運的經費」,其中包括了黨中央、立院黨團及地方經營等,還有也會用在柯文哲走訪全台蒐集民意的計畫,有部分也將做公益使用,對於買房、購入辦公室隻字未提。
其實這次已非柯文哲第一次因補助款惹議,他在2014年當選台北市長後,曾表示要將選舉補助款拿去還房貸,因為當時被外界罵翻才放棄,豈料他並未對「買房」死心,今年拿到補助款項後又默默地拿去購買辦公室,如今東窗事發才對外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