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院指出,裁定理由書沒有指邵琇珮確實潛逃,只是依檢方提出聲押資料,採用的串證理由之一。(資料照片/張哲偉攝)
京華城容積率案延燒,台北市前副市長彭振聲今天(2日)凌晨被法院裁定羈押禁見,裁定理由提到,現任都市計畫委員會執行秘書邵琇珮為共犯,且「顯可疑係因畏罪而潛逃中」。北市府指出,邵女在8月中旬請假出國,昨天(1日)請假已回台,北市副市長李四川證實只是依法請假,並未畏罪潛逃之嫌。對此,台北地院也指出,裁定理由中並沒有指邵琇珮確實潛逃,只是依檢方提出聲押資料,採用的串證理由之一。邵女也在今早10點前抵達廉政署應訊,是否要移送複訊,還在等待檢方結果。
北院指出,裁定理由提及「共犯邵琇珮則顯可疑係因畏罪而潛逃中」,是依檢方提出的聲押資料採用的串證理由之一,且用語為「顯可疑」,並沒有指邵琇珮確實有潛逃,強調後續偵查作為,仍依台北地檢署偵辦進度為準。
對於彭振聲涉犯貪汙治罪條例對於主管或監督事務圖利罪,犯罪嫌疑重大,且彭振聲與應曉薇、沈慶京等人間,犯意聯絡、行為分擔為何等仍事實未明,有待檢察官釐清。北院認為,彭曾為台北市副市長,並為都委會會議主席、本案之專案管理人,堪認其為本案之上層及關鍵角色,故其對本案犯罪事實應知之甚詳而與其他共犯互具證人適格,利害本多有一致之處。
另外,共犯應曉薇、沈慶京亦俱為此案上層共犯,這些人經北院訊問後,亦均否認犯行,並均為北院認定有串證之虞而羈押禁見中。而共犯邵琇珮則顯可疑係因畏罪而潛逃中,堪認彭與本案共犯已有互相配合為不實陳述之動機及可能。
北院指出,由於此案既有諸多重要待證事實未明,而被告、共犯均已有不據實陳述之情形,亦有互相配合為不實陳述之動機及可能,故應認有相當理由足認彭有勾串共犯之虞。因京華城案所涉罪名本已重大,且所圖得利益及賄賂之金額均極為龐大,故國家實現此案刑罰權公益甚重。(責任編輯:許雅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