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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電重啟】反核告發賴清德 要他別用「神態度」面對電力問題

上報快訊 2018年02月06日 13:54:00
反核團體認為,賴清德核定重啟核二2號機已違法,6日上午前往台北地檢署告發賴清德涉嫌公共危險罪。(圖片取自方儉臉書)

反核團體認為,賴清德核定重啟核二2號機已違法,6日上午前往台北地檢署告發賴清德涉嫌公共危險罪。(圖片取自方儉臉書)

行政院計畫核定重啟核二2號機,引發反核及環團體憤怒不滿,直批行政院長賴清德是將全民陷入危險,根本是「毀台永核」,反核團體6日上午集結並前往台北地檢署,按鈴告發行政院長賴清德涉《刑法》公共危險罪。

 

台電核二廠2號機申請再轉,行政院拍板核定重啟核二2號機啟動,反核團體不滿表示,賴清德應走下神壇,不要用「神一樣的態度」來面對電力供需問題,更無須重啟核二廠。若核電廠運轉,要有大量「怠速火力電廠」24小時排放空汙,如此一來,將對中南部空汙沒幫助,反而更添雪上加霜。

 

對行政院核定重啟核二2號機,綠色消費者基金會祕書長方儉認為,賴神果然神,核電廠停役可以重啟,婦女停經也可生小孩?核二廠2號機停機超過600天,《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規定,停機超過一年的機組,就是「停役」。停役的機組,沒有重啟的可行性。因此行政院長賴清德核定重啟核二2號機已違法,因此依法提出告發。

 

 

 

方儉又說,台灣沒核電力,也不缺電,核電廠長期不運轉,突然說要運轉,必然存在許多不確定風險,核二廠2號機已有近2年未運轉,重啟必然有極大的跳機風險。賴清德擔任行政院長,卻任台電擺布,執意重啟老朽核電機組,違反《刑法》187之2條放逸核能滋生公共危險罪,若因而致人於死者,可處10年以上徒刑重罪。

 

台灣環境輻射走調團召集人林瑞珠也表示,賴不應一昧聽從台電報告,每次都都用缺電為藉口要重啟核電,恐嚇民眾,蔡政府不必口口聲聲再講「非核家園」了,如今變成「永核家園」。

 

林瑞珠也批評核二廠機組老朽,問題叢生,台灣根本不缺電,缺得是台電經營績效,政府應先了解台灣電力結構,才不會被既得利益派蒙蔽,導致民眾身陷風險危機之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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