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婚里程碑】524同志可「登記結婚」 4萬人雨中相擁歡呼

上報快訊/黃彥誠 2019年05月17日 14:48:00
立法院17日表決同婚專法,當最具爭議的關鍵第4條通過,場外暴雨中的群眾頓時一陣歡聲雷動、相擁而泣,宣告台灣同志權利進入新的里程碑。(攝影:李智為)

立法院17日表決同婚專法,當最具爭議的關鍵第4條通過,場外暴雨中的群眾頓時一陣歡聲雷動、相擁而泣,宣告台灣同志權利進入新的里程碑。(攝影:李智為)

立法院17日表決同婚專法,縱使天氣相當惡劣,仍有逾4萬名群眾守在立法院外,關注場內逐條表決結果。而就在下午1時5分,明載「同性伴侶可結婚登記」的關鍵第4條以66人讚成、27人反對通過,場外暴雨中的群眾頓時一陣歡聲雷動、相擁而泣,宣告台灣同志權利進入新的里程碑。

 

17日一早,許多群眾不畏風雨、趕赴立院,聲援「力挺政院版同婚草案」的綠營立委,「婚姻大平台」並在青島東路上架起舞台,即時轉播議場內的實況。

 

17日一早,許多群眾不畏風雨、趕赴立院,聲援「力挺政院版同婚草案」的綠營立委。(攝影:李智為)

 

除了挺同團體,滅火器主唱楊大正也到現場聲援,他上台稱自己不太會說話,但願意為台灣的進步一同打拚、見證歷史,隨後楊大正清唱歌手鄭宜農的《光》,讓現場氣氛掀起高潮、聲援氣勢絲毫不受暴雨影響。

 

當立院在下午13時二讀通過第二、四條文,意即「只要滿18歲者,相同性別之二人,得為經營共同生活之目的,成立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之永久結合關係,並向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場外上萬人同時爆出歡呼,同志們更相擁而泣、大聲喊「我們可以結婚了!」

 

當立院在下午13時二讀通過第二、四條文,場外上萬人同時爆出歡呼,同志們更相擁而泣、大聲喊「我們可以結婚了!」(攝影:李智為)

 

對於此表決結果,場外群眾相當樂見,長期進行國會遊說工作的「婚姻平權大平台」副總召鄧筑媛更是感動淚灑現場,長期以來「我要結婚、不要結合」的標語終於成真。

 

巧合的是,5月17日是國際反恐同日,剛好立法院也選在這天進行同婚專法表決,婚姻平權大平台總召呂欣潔受訪時指出,全球各國媒體都集中台灣,包括CNN、BCC、半島電視台、德國之聲等,都在看台灣立法院究竟做出什麼抉擇。

 

根據規定,二讀通過後,在三讀程序除發現議案內容有互相牴觸,或與憲法、其他法律相牴觸者外,只得為文字之修正;一旦通過,台灣將成為亞洲第一個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國家,最後能否獲得這項成就,全世界正高度關注。(政院版專法關鍵2條文過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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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 同志 立院 同婚 表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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