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塑膠再減量! 2018年起飲料店不得提供免費塑膠袋

上報快訊 2016年10月28日 17:00:00
環保署28日預告,自2018年起,包含飲料店與西點麵包店等7大類店家,將不得再提供民眾免費塑膠袋。(翻攝自Flickr)

環保署28日預告,自2018年起,包含飲料店與西點麵包店等7大類店家,將不得再提供民眾免費塑膠袋。(翻攝自Flickr)

7大類商家未來將不得再提供免費塑膠袋!環保署28日預告,自2018年起,藥局及藥粧店、醫療器材行、家電攝影資訊及通訊設備零售業、書籍及文具零售業、洗衣店、飲料店與西點麵包店等7大類,不得再提供民眾免費塑膠袋。

 

減少塑膠袋用量,行政院環境保護署預告「購物用塑膠袋限制使用對象、實施方式及實施日期」修正草案,納入藥局、飲料店、麵包店等店家,從2018年1月1日起,不得提供免費塑膠袋。

 

環保署表示,2002年起推動購物用塑膠袋減量措施,規定公部門、公私立學校、百貨公司及購物中心、量販店、超級市場、連鎖便利商店與連鎖速食店等7大類管制對象購物用塑膠袋須由消費者付費取得,不得免費提供。

 

但為了再減少塑膠袋的用量,環保署納入藥局及藥粧店、醫療器材行、家電攝影資訊及通訊設備零售業、書籍及文具零售業、洗衣店、飲料店、西點麵包店等7大類管制對象後,約影響7萬家業者。

 

不僅如此,環保署也取消14大類管制對象原先付費購物用塑膠袋的厚度管制,希望減少塑膠使用量,付費金額仍由業者自行訂定,但須在付費購物用塑膠袋或提供場所,標示重複使用及妥善回收等文字。

 

環保署表示,此政策未來將會先開公聽會,研商會議廣納各界意見。

 

【上報徵稿】 
上報歡迎各界投書,來稿請寄至editor@upmedia.mg,並請附上真實姓名、聯絡方式與職業身份簡介。

關鍵字: 環保 塑膠袋 減量





回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