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議員貪215萬救災財 許淑銀遭判8年6個月定讞

上報快訊/蕭惠敏 2019年08月19日 18:00:00
前花蓮縣秀林鄉長許淑銀,受承包颱風災後搶修工程廠商215萬元賄款,判刑8年6月徒刑,褫奪公權5年,確定入監。(圖片取自有線洄瀾youtube)

前花蓮縣秀林鄉長許淑銀,受承包颱風災後搶修工程廠商215萬元賄款,判刑8年6月徒刑,褫奪公權5年,確定入監。(圖片取自有線洄瀾youtube)

前總統馬英九讚為「英勇女鄉長」的前花蓮縣秀林鄉長許淑銀,因收受承包颱風災後搶修工程廠商215萬元賄款,日前遭最高法院駁回二審上訴,判8年6月徒刑,褫奪公權5年,確定入監。

 

現任花蓮縣議員許淑銀,7年前擔任花蓮縣秀林鄉長期間,收受風災搶修賄款215萬元賄款,二審被依貪汙罪判刑8年6月,褫奪公權5年,最高法院日前駁回上訴,全案定讞;許淑銀確定得入獄。

 

當年蘇拉颱風凌晨在花蓮縣秀林鄉登陸,降下每小時130毫米的超大豪雨,造成土石流、房屋倒塌等嚴重災情,許淑銀立刻挺進重災區宣佈撤村,時任總統馬英九讚為「英勇女鄉長」。

 

未料,英勇女鄉長連貪兩筆救災款!許淑銀災後和秀林鄉公所代理課長吳俊宏,先於「蘇拉颱風風災和平地區緊急災害搶險搶修工程」、「和中社區12鄰及14鄰野溪清淤緊急處理工程」緊急採購案中,誤以為廠商不具資格承包要借牌,事後接受議價承包工程,許淑銀、吳俊宏分別收賄155萬元、30萬元作為對價。

 

第二筆賄款許淑銀竟大膽主動索賄,同月另一廠商再得標「蘇拉颱風嚴重受創村落緊急搶修工程」、「蘇拉颱風嚴重受創崇德以南地區緊急搶修工程」及「崇德上村土石清除緊急處理工程」等3項工程,廠商無奈應允交付60萬元賄賂,檢調接獲檢舉後,許淑銀自首繳回賄款;日前她遭判8年6月徒刑,褫奪公權5年定讞。(陳沂「志願役廢物說」挨告獲不起訴

 

【熱門點閱】
●吳敦義約見郭董喊「沒空」 國民黨:兩人都很忙,努力協調中

●旺中稱「余紀忠地下有知會叫好」 柯文哲打臉:我看會哭更慘

●2019世羽賽於瑞士開打 外媒看好戴姿穎問鼎生涯首冠

 

 

 






【上報徵稿】

上報歡迎各界投書,來稿請寄至editor@upmedia.mg,並請附上真實姓名、聯絡方式與職業身分簡介。

上報現在有其它社群囉,一起加入新聞不漏接!社群連結
 

 



回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