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上奏摺」獲採用 自用宅地價稅月底前仍可申請! 

上報快訊 2016年11月10日 13:50:00
台中市稅務局日前函請中央延長自用住宅用地的地價稅優惠稅率申請期限,獲中央採用,行政院9日宣布,延至30日前。(翻攝自Flickr)

台中市稅務局日前函請中央延長自用住宅用地的地價稅優惠稅率申請期限,獲中央採用,行政院9日宣布,延至30日前。(翻攝自Flickr)

全國各縣市調整地價稅,稅額增加引發關注,台中市稅務局日前函請中央延長自用住宅用地的地價稅優惠稅率申請期限,獲中央採用。行政院9日宣布,30日前,自用住宅的民眾皆適用較低稅率繳稅,地方政府表示都會配合辦理。消息一出,台中市多名屋主都說,「能省則省」,會趕緊去稅務局辦理。

 

財政部9日宣布,土地所有權人的土地,只要9月22日前已符合自用住宅用地要件,即可在30日地價稅繳納期限前申請,就可以千分之2優惠稅率課徵2016年度的地價稅;若已繳納地價稅者也可申請,經獲准後,稅務局將主動退還溢繳差額,最少可節省4倍以上稅金。

 

台中市稅務局表示,因2016年公告地價調漲,連帶使地價稅也爆漲,為減緩民眾繳納地價稅的衝擊,台中市府7日函請財政部放寬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申請的期限,9日獲得中央採用。

 

對此,台中市長林佳龍表示,「感謝府院苦民所苦、急民所急。」台中市稅務局副局長沈政安也說,台中市這次申請自用住宅的戶數有2萬4千戶,預估還有1萬5千戶自用戶未申請,呼籲符合資格民眾快到稅務局辦理。

 

新北市財政局則預估,新北將有3、4千件來申請,以每戶稅額減少1000元估計,稅收損失3、4百萬元,對整體稅收影響不大。

 

台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副局長沈盈如表示,延長市民申請時間不會造成困擾,稅收也不會減少很多,台南市符合資格者平均每戶可減免約1000多元。高市府財政局也表示,會積極配合中央措施辦理。

 

稅務機關指出,自用住宅用地是指土地所有權人本人或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無出租或供營業使用,且地上建物為土地所有權人或配偶、直系親屬所有為限,其屬都市土地面積不得超過300平方公尺、非都市土地面積不得超過700平方公尺,且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以一處為限。(徐乙喬/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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