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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導王雪紅「假公益真投資」獲獎 記者姚惠珍周五受獎前遭提告

上報快訊 2016年11月16日 18:40:00
獨立記者姚惠珍(中)與新新聞合作調查報導名為:《王雪紅的「假公益真投資」》,入圍2016年卓越新聞獎的調查報導獎,卻在本周五受獎前遭王雪紅提告。(翻攝自姚慧珍臉書)

獨立記者姚惠珍(中)與新新聞合作調查報導名為:《王雪紅的「假公益真投資」》,入圍2016年卓越新聞獎的調查報導獎,卻在本周五受獎前遭王雪紅提告。(翻攝自姚慧珍臉書)

今年4月,獨立記者姚惠珍與新新聞合作發表一篇調查報導名為:《王雪紅的「假公益真投資」》,入圍2016年卓越新聞獎的調查報導獎。但今(16)日傍晚,報導對象宏達電董事長王雪紅,旗下中華信望愛基金會則向台北地方法院對姚慧珍此報導提出民事告訴,且用《民法》第184條等相關條文,指新新聞與姚惠珍報導涉及侵害他人權益,提出民事告訴。

 

除此之外,由於該報導姚惠珍在自己的臉書上,直接陳述對相關報導的持續說明,王雪紅方面認為,因仍在法律追訴期間,故請託律師對姚慧珍發出律師函,希望姚惠珍更正報導,否則也將提出刑事上的告訴。

 

然而,這篇《王雪紅的「假公益真投資」》報導入圍了今年卓越新聞獎、吳舜文新聞獎,其中,卓越新聞獎將在周五公布得獎名單。據了解,王雪紅認為報導有錯誤,不應該得到新聞獎的肯定,曾向卓越新聞基金會提出聲明。姚惠珍則認為,王雪紅在卓新獎頒獎前夕提出訴訟的行為很有爭議。

 

對此,姚惠珍陳述表示,所有報導都基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台灣銀行網站等公開資訊,及採訪所得到的資料進行報導,且和各基金會等相關人、宏達電都做過查證,予以平衡報導,不明白為何在七個月後,對方會突然提出告訴。

 

 

2012年11月底,壹週刊曾經報導:「留校察看,王雪紅要周永明限期突圍」,王雪紅也對壹週刊及相關記者提出加重誹謗的刑事告訴。不過後來撤回。這次,王則向獨立記者姚慧珍以《民法》提告,基金會提出的法條包括184-1、185-1、188-1及195-1等法條。

 

姚惠珍在報導中曾指出,宏達電董事長王雪紅捐助成立的公益信託主愛社福基金(持有王雪紅八間投資公司一成股權),六年公益支出僅80萬元。主愛社福基金「公益支出極小化」,錢留投資公司,八家投資公司,全德、利威等三家投資公司一年內透過轉投資公司斥資逾90億元入主TVBS,引發「假公益、真投資」的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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