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社交距離」研擬3步驟推行 新加坡、香港祭重罰

上報快訊/蕭羽耘 2020年03月30日 21:00:00
指揮中心研擬對沒有維持適當「社交距離」者開罰;衛福部次長薛瑞元30日說,循序漸進推行。圖僅為示意。(資料照片/王侑聖攝)

指揮中心研擬對沒有維持適當「社交距離」者開罰;衛福部次長薛瑞元30日說,循序漸進推行。圖僅為示意。(資料照片/王侑聖攝)

我國目前居家檢疫人數超過5萬大關,其中不乏趴趴走的違規者。未避免感染擴大,指揮中心研擬對沒有維持適當「社交距離」者開罰;衛福部次長薛瑞元30日說,維持社交距離會先訂指引、以輔導教育來推動,最後才會對不配合的人開罰。

 

國際上目前有許多國家相繼提出保持「社交距離」的防疫措施,像是新加坡就決定祭出刑事處分,從27日起凡違反社交安全距離規定者,將罰款最高新幣1萬元(折合新台幣21萬元)、坐牢6個月;香港則是罰款約9.8萬台幣或監禁6個月。

 

對此,指揮中心29日也拋出相同構想,立法院30日例會中備受矚目,薛瑞元30日在答詢表示,推動「社交距離」確實有助防疫,目前是透過建立指引、輔導推動以及開罰等3步驟來推動落實,強調台灣還不到新加坡要開罰的階段。

 

針對「社交距離」,民進黨籍立委蘇巧慧質詢,清明連假這4天一定會有家庭聚會,次長能否告訴大家春假是否適合家庭聚餐?能否去餐廳?且天氣好會有很多人出門踏青,這麼多人同時聚集在通風良好的地方算不算群聚?

 

蘇巧慧說明,很多餐廳反映如果採用梅花座,人與人要有間隔,1桌只坐5人就不如不要做生意了。她提問,家裡聚餐也要梅花座嗎?「我與我爸爸(行政院長蘇貞昌)吃飯也需要梅花座?」

 

薛瑞元回答,社交距離那是原則,最好也不要過於違反人性。室內與室外活動不同性質,家庭聚會不可免的話,一定要遵守公筷母匙,最好還是要有適當距離。(第二批武漢「類包機」214人返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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